本报广州1月23日电(记者张景华、吴春燕)《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试行)》近日公开征求市民意见。广州尚未纳入医疗保险的150万居民有望被纳入到医疗保障体制中,包括在校学生和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未成年人、就业年龄内的非从业居民及不能按月享受养老待遇的老年居民,“基本实现了全覆盖”。
根据这一办法,广州市中小学生、技校学生及大中专学生,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未成年人、就业年龄内的非从业居民,及不能按月享受养老待遇的老年居民,均可参加居民医保。值得关注的是,对于本市中小学生、技校学生及大中专学生(在校生),不受户籍限制,也不受公立学校还是民办学校的限制,不管是外来工子女,还是外来进入广州就读的大学生,只要在广州上学,均可以参加医保。
2007年广州市医保参保人数达到332.5万人。新的医保办法实施后,实际受益人数将再增加150万。据悉,这一办法有望今年内实施。正在征求意见的这个办法规定,医保基金支付最高限额为每年72648元。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的缴费标准为每年每人100元,其中,由个人缴纳20元,各级政府资助80元。非从业居民的缴费标准为每年每人600元,其中,由个人缴纳550元,各级政府资助50元。老年居民的缴费标准为每年每人800元,其中,由个人缴纳300元,各级政府资助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