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对历史文化遗迹实行区域性保护

2008-03-03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文物古迹是历史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是不可再生的文化遗存。近年来,我国文物保护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对城市中的历史文化遗迹,尤其是古代建筑的保护,往往因旧城改造而受到影响,尤为突出的是古建周边景观的保护仍未受重视。一座古建因其周边建筑的整体风格而独具审美及历史价值,但在改

造中有时只保留单座古建,却将周边建筑及景观夷为平地,割裂了古建与环境的和谐关系,破坏了古建本身的价值。因此,对古建应采取“顾及周边”的区域性保护,只要举措得当,对历史遗迹的保护就会提升城市的整体品位。(本报记者王斯敏)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