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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为拉萨“三•一四”事件受损商户发放生活救助

2008-04-11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新华社拉萨4月10日电(记者颜园园)记者从西藏自治区民政厅获悉,近日,西藏民政部门开始为拉萨“3・14”打砸抢烧暴力事件中受损商户发放生活救助。截至9日,已有51户共180人领到了三四月份的生活救助。对其他受损商户的发放生活救助的工作还将继续展开。

在西藏自治区民政厅“3・14”事件社会

救助办公室,店铺被烧毁的个体工商户宋双全替一家3口人拿到了两个月1560元的生活救助金。宋双全说:“政府的救济给了我生活的勇气,我想我不能光等着救济,还想早点恢复自己的经营,过好自己的生活。”

据西藏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徐建中介绍,为帮助在“3・14”事件中被打砸抢烧的旅店业、餐饮业、商业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等解决基本生活问题,西藏民政部门实施了生活救助。

对受损商户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的,民政部门实行定额生活救助。标准按照拉萨市现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给予救助,即每人每月260元。暂无居住条件的,可到拉萨市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不再领取生活救助资金。

徐建中强调,生活救助发放将从2008年3月起一直持续到2010年2月,期间不再在拉萨市从事有关生产经营的,停止生活救助资金发放。

受损商户如需办理生活救助,需自愿提出申请,持工商和税务部门出具的受损商户确认书、户主居民身份证和在拉萨市共同生活人员的证明,到民政厅办理生活救助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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