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张雅芳)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对涉农案件实行上门办案、优先立案,减轻了当事人的往返不便及经济负担,促进了新农村建设。
襄城县人民法院在工作中坚持有利于农村和谐、化解矛盾、发展生产的原则,积极开展上门立案、上门开庭、上门调解等服务,方便了群众诉讼,达到了“审理一
襄城县人民法院还开辟了涉农案件的“绿色执行通道”,实行优先立案、优先执行,并利用农忙季节开展就地调解专项活动,促进新农村建设。库庄乡农民刘国民按村镇规划扒掉房后暂搭塑料棚居住,本希望能很快住进新房,但因新划的宅基地占外组土地打起了官司,案件执行中外组近百名群众出面阻拦。针对这一情况,法院主动入村进行调解,最终让其另选一处宅基地建房,平息了外组群众的上访苗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