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要为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提供更多法律支持

2008-04-16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林金辉刘志平在《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走出去”发展战略探新》(《教育研究》2008年第1期)一文中认为目前为高校境外办学提供的法律支持和规范对于高校境外办学的审批要求及程序较明确,但在办学机构或项目的管理方面,以及学校的内部行政管理体系、课程设置与评估、教师与学生管理、财务及税收等方面都没有具体的要

求和规定。法律法规不完善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走出去”合作办学活动的开展。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必须借鉴发达国家跨国高等教育的经验,突破中外合作办学原有的认识界限,把高等教育“走出去”发展战略纳入中外合作办学的理论视野和法律框架,包括在适当的时候修订现行相关法律法规。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