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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三角车用清洁能源宜统一规划

2008-04-1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张玉玲 我有话说

车用清洁替代能源“割据”

“广州市的出租车都不敢去深圳、东莞了,因为广州市的出租车用的是LPG(液化石油气),而深圳、东莞不用LPG,又没有LPG加气站,万一燃气用完了怎么回来?现在,只要是珠三角的长途客运我们都只好无奈放弃。”一位广州市的出租车司机这样抱怨道。

汽车尾气治理的迫切性,以及燃油紧张、油价高涨带来的多重压力,使得珠三角各城市纷起发展汽车清洁替代能源。但是十年过去了,如今,珠三角地区的高速路网四通八达,以广州为中心的“半日工作圈”早已形成,在珠三角地区经济联系越来越紧密之时,珠三角地区车用清洁替代能源却没有越走越近,而是呈现“各自为政”的“割据”之势:

广州市的公交、出租车已广泛使用LPG,其技术水平和使用水平处于全国乃至世界领先的地位;临近的香港,出租车和小巴使用LPG也有接近10年的时间,市场稳定,技术先进,管理成熟;与此同时,深圳却雄心勃勃地走在LNG(液化天然气)的推广路上;处在广州与深圳之间的东莞则开始试探性地使用CNG(压缩天然气);珠三角的中山、佛山等城市也在紧锣密鼓地进行车用清洁替代能源的研讨决策。

“各自为政”害处多

珠三角地区城镇密度大,从广州到深圳只有100多公里,整个珠三角实际上已经成为一个大城市群,人流和物流的交换极为频繁,城际交往非常密切,除了市内公交车以外,城际大巴的运营量也相当大。有专家指出,如果在珠三角范围内无法实现车用清洁替代能源的统一,珠三角城市群无缝连接的计划就显然难以实现。今年“两会”期间,深圳市市长许仲衡表达了粤港联动、共同瞄准“世界先进城市”的愿望,可如果连最基础性的车用能源都不统一,联动合作无疑将面临巨大的障碍。

广东省社科院环境经济与政策研究中心赵细康主任指出:如果在一个区域内同时推行多种清洁替代能源,“各自为政”的结果将引发许多矛盾。由于交通能源的补给网络投资巨大,单一区域内如果同时发展多种车用清洁替代能源,意味着需要同时建立多套能源补给网络,这将是一笔非常巨大的基础性投资,不仅造成社会资源的闲置浪费,也有悖于珠三角城市群区域一体化发展的方向。

此外,赵细康主任还说,车用清洁替代能源的推广应用耗资巨大,不仅涉及车辆、发动机的更新改造和置换,码头资源以及气站配套建设的投入更是数以亿计。不管这笔钱是由政府出资还是市场化运作,巨额的资金投入后,如果得不到充分的利用,甚至因为政府决策的改变导致推倒重来,这将是一种巨大的浪费。

统筹规划是出路

广州作为一个能源匮乏的消费城市,电力、燃料、燃气等都需要从外省调剂进入。随着近年来机动车数量的激增,广州每天有300多辆新车上牌,这个城市对燃油的依赖度已越来越高。同样,对于经济发达的珠三角地区,燃油和燃气都是需求量极大的能源,且需要依靠省外调入或从国外进口。正因为能源对外依存度高,区域内的资源共享、整合显得尤为必要,清洁替代燃料汽车的发展十分有利于珠三角地区能源消费结构的优化。所以,专家认为,珠三角清洁替代燃气汽车的发展,应该从效率的角度,着眼于资源共享、区域整合发展战略。在这个关键节点,当务之急是研究如何做好珠三角交通能源的选择和接轨问题,避免走弯路和重复投资,从而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

国家清洁汽车领导小组办公室专家组成员、全国燃气汽车技术标准委员会委员卞学庄提出,广东省区域化发展燃气汽车的工作摆在了眼前,珠三角各城市不仅要向广州学习发展本地新型燃料汽车的经验,更重要的是思考如何统筹区域清洁替代燃气汽车的统一规划发展。

应当看到的是,一个城市或者地区选用何种清洁替代能源,需要从本地的实际出发,综合考虑能源供应、城市布局结构、投资成本等各方面因素。从能源安全性角度看,珠三角应当实行能源多元化战略,但能源多元化并不等于市场分割,应该通过科学规划,让市场具有多种层次,建立多层次的清洁能源市场体系。尤其是在公交系统中推广清洁替代能源,不仅是一项技术革新,更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安全性、环保性、经济性、易推广性四个要素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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