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唐山4月15日电(记者耿建扩)河北省唐山市日前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若干政策的实施意见》,以30多项优厚待遇“相约”高层次急需人才。此举是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科学发展示范区和人民群众幸福之都建设。
据悉,这些优惠政策包括――
对引进的中国科学
对引进的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层次人选、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等高层次人才,视其学科领域研究项目的实际情况,提供与之相适应的实验室和科研、项目、教学启动经费,发给本人安家费50万元。
对引进的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部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高层次人才,视其学科领域研究项目的实际情况,提供与之相适应的实验室和科研、项目、教学启动经费,发给本人安家费30万元。
对进入唐山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博士后,出站后留在本市工作的急需人才,发给本人安家费20万元。
对引进的国内外毕业博士、具有国家执业资格的紧缺专业专门人才和紧缺工种高级技师,发给本人安家费10万元。
从2008年起,唐山市将通过选拔、培养、引进,在全市重点领域组建一支专业水平高、带动作用强的领军人才队伍。领军人才在管理期内,承担国家、省重点科研项目的,由市科技部门匹配科研经费;优先安排政府资助赴国内外培训进修;遇重病大病,经市人事局批准,由市人才开发专项资金负担除医保(含个人账户)之外的住院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