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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不吸烟者的健康权利

2008-04-28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北京市政府最近公布的《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范围的若干规定》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规定中禁止吸烟的范围从一般公共场所扩展到更为广泛的区域,包括医院、学校、办公室、餐馆、酒吧、咖啡厅、机场、火车站、体育场、健身房、文化场所、旅馆客房、公园等。在北京宣武医院日前举办的主题为“拒绝烟草,远离肺癌”

的健康大讲堂上,首都医科大学健康教育研究室主任崔小波教授对这一规定表示拥护,认为这是保护不吸烟者健康权利的重要措施。因为全国性调查发现,目前我国有一半人口几乎每天都生活在被动吸烟环境中。如果一个人在8小时工作时间内不断吸入二手烟,就等于主动吸一包半卷烟。而长期处于烟雾环境中,会导致肺功能下降,肺癌发生风险加大。

崔小波介绍,首都医科大学通过测量餐馆、办公室、酒吧的烟雾污染水平,发现在原本空气洁净度良好的室内吸一支烟就足以造成空气的恶化,使空气中微小颗粒物PM2.5的浓度增高8至10倍,并且持续15分钟;即使在距离燃烧卷烟6米处,空气污染的浓度也高于安全标准4倍以上。(范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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