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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制已有雏形马拉松传回捷报

2008-05-1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齐柳明 我有话说

据记载,古奥运会最初200年间,每届只有1位裁判。到公元前580年,增为2名。至公元前480年,增为9名,其中包括一名裁判长。公元前384年第108届,裁判增至10名。裁判临阵需向宙斯宣誓,保证不受贿并忠实履行职责。比赛竞技者如对裁判不服,也可上诉。如系误判,裁判将被罚以重金,但判决不能推翻。

公元前561年,斯巴

达制定了《奥林匹亚竞技会竞赛章程》。

公元前520年第65届古奥运会,全副武装赛跑被列为正式项目。公元前4世纪,演变成赤身手持盾牌。武装赛场面壮观、争夺激烈,作为古奥运会闭幕式压轴戏。公元前500年第70届,双马双轮战车赛,拟用驴代马,于第84届废止。公元前496年第71届,开始赛马。

公元前490年,波斯国王大流士一世率军在雅典北部马拉松登陆,威胁其城邦。雅典与盟军1万人与波斯对阵取胜,为尽快传回捷报,赛德彼得迅速跑完42公里,到达雅典后大呼:“我们胜利了!”之后倒地身亡。这便是今天马拉松比赛的原型人物。

奥运竞技者最初的膳食,与普通希腊自由人并无差别。包括面包、菜汤、奶酪、橄榄、蜜饼、水果等。到公元前480年,奥运竞技赛手德洛莫斯,靠进餐全肉食谱获得2项竞走桂冠。随后,另外一些选手,特别是拳击和摔跤手群起效尤,大肆咀嚼牛羊猪肉,以期得到冠军。有戏剧家讽刺道:“竞技者成了牙齿的奴隶和肚子的受害者。”(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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