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5月14日专电(朱一彬、江国成)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负责人14日介绍,《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日前获得国务院正式批复,即将实施。《方案》提出了确保今年太湖流域饮用水安全、4年内遏制太湖湖泊富营养化趋势等目标。
《方案》要求,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要以确
为保障饮用水安全,《方案》要求抓紧改造和建设饮用水水源地,加快自来水厂深度处理工艺改造,完善饮用水安全监测系统和预警体系,强化蓝藻事故防范措施,制订水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在控污减排方面,《方案》提出要全面实施工业点源、生活污水、农村面源及内源污染治理。提高企业排放标准,对于不能做到达标排放的企业,该关闭的关闭,该改造的改造,并实施在线监测。新建和改扩建污水处理厂,扩大污水管网城乡覆盖率,提高城乡垃圾收集和无害化处理能力。推行绿色农业、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利用,严格限制围网养殖。
此外,《方案》还要求有关地区大力调整产业结构,积极发展第三产业,优化工业布局,建设节水防污型城镇,实现节水减排。
这位负责人表示,有关方面将适当扩大引江济太工程规模,实施河网整治工程,提高太湖流域水环境容量;恢复和建设重要湿地及生态林,加强岸线治理,科学实施底泥清淤,修复水生生态。
根据国务院要求,国家即将建立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的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省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增强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