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 ● 文论 |
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把发展生产力作为推动社会进步的第一要务
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因此,经济建设决定社会的其他建设,也是把握马克思社会建设学说的基本原理。马克思无疑要批判和摧毁资本主义制度,但是,对资本主义制度的否定,并不意味着完全否定那些直接显示并促进生产力发展的物质基础及社会能力体系。在马克思的视野中,从资本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的转变虽具有革命性,但并非绝对断裂。
首先,马克思充分肯定资本主义在创造社会物质财富方面的积极作用,“资产阶级在它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77页)。资本主义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及现代能力体系,不仅是变革资本主义,同时也是社会进一步发展和建设的前提。其次,马克思对社会主义革命可能性的判断也是以生产力的发展状况为依据的。马克思认为,“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的物质存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33页),因此,“在资产阶级社会的生产力正以在整个资产阶级关系范围内所能达到的速度蓬勃发展的时候,也就谈不到什么真正的革命。只有在现代生产力和资产阶级生产方式这两个要素互相矛盾的时候,这种革命才有可能”(《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470-471页)。对处于过渡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来说,发展社会生产力是当务之急,要“尽可能快地增加生产力的总量”;而到了共产主义社会阶段,同样要以社会生产力的高度发达和物质财富的极大丰富为前提:“随着个人的全面发展,他们的生产力也增长起来,而集体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后,只有在那个时候,才能完全超出资产阶级法权的狭隘眼界,社会才能在自己的旗帜上写上:各尽所能,按需分配”。(《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305-306页)最后,在大力发展生产力并促进具体的社会建设方面,马克思还就扬弃分工、实现工业化、开展劳动的产业化、扩大就业、提高劳动生产率、推进城乡共同发展等方面,提出了很多富有启发意义的思想,值得重视和深入挖掘。
新唯物主义与科学社会主义形成的社会基础是从资本主义市民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的历史转变,而社会主义社会更应重视社会组织和社会事业的发展
在马克思那里,从以德国古典哲学为代表的旧哲学、古典政治经济学以及空想共产主义向新唯物主义以及科学社会主义的转变,其社会基础即从资本主义市民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的历史转变。马克思明确地讲:“国民经济学家眼里的社会是市民社会”(《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第97页)。“旧唯物主义的立足点是‘市民’社会,而新唯物主义的立足点则是人类社会或社会化了的人类”(《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61页)。因此,马克思展开的市民社会批判,其实质是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政治批判和经济批判,其目标是对新的社会制度的建构与建设。只有在社会主义及共产主义制度下,通过使国家从属于社会,才能使总体性的社会组织对公共事务的管理成为可能。由此,马克思认识到建立高度发达的社会组织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他指出,只有使资本主义国家变成为社会提供管理和服务的“实干的”、“负责任”的普选机构,才能消除其阶级属性和异化本质,而社会主义国家应当“由一个站在社会之上的机关变成完全服从这个社会的机关”(《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313页),以前被政治国家所压制的社会组织及社会事业亟待发展壮大,其中,教育和医疗事业的发展尤为重要,在社会主义社会中,这两类组织“将会立即显著增加,并将随着新社会的发展而日益增加”(同上,第303页)。与此同时,马克思还看到了发展社会保障事业的重要性,认为应在社会保障系统内设立区别于“官办济贫事业”的“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等等设立的基金”。
政治解放一定要转化和提升为社会解放,社会解放本身就包含着社会建设的历史任务
在马克思那里,政治批判是从宗教批判转向“其他一切批判”的中轴,也是展开市民社会及资产阶级法权关系批判的有力武器。“政治解放一方面把人变成市民社会的成员,变成利己的、独立的个人,另一方面把人变成公民,变成法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443页)。在这个意义上,政治解放具有世界历史意义,“政治解放当然是一大进步,尽管它不是一般人类解放的最后形式,但在迄今为止的世界制度的范围内,它是人类解放的最后形式”(《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429页)。但是,在马克思那里,“政治解放本身还不是人类解放”(同上,第435页),而只是“市民社会从政治中获得解放”,其实质是资产阶级的政治解放,它没有克服而是加剧了人与其本质属性的分裂和对立,因此,政治解放一定要转化和提升为社会解放。社会解放高于政治解放,政治解放的主体仍然是市民社会,而社会解放的主体则是马克思所发现的新的社会主体――无产阶级。马克思明确指出,社会解放肯定不是如空想共产主义所设想的那样,让“市民社会的一部分解放自己,取得普遍统治”,并“从自己的特殊地位出发,从事整个社会的解放”(同上,第463页),而是在彻底超越资本主义市民社会的意义上,通过无产阶级的历史性生成去加以历史性实现的。
马克思反对教条化地表述社会理想,主张从批判旧世界中发现新世界,因此,其社会解放思想必然内在地包含着社会建设的要求与任务。马克思认为,社会解放的实质是人的社会关系的解放与获得,这从根本上要求对私有财产进行积极的扬弃,“共产主义是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的扬弃”(《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第73页),“对私有财产的积极的扬弃……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和人的生活、对对象化的人和属人的创造物的感性的占有,不应当仅仅被理解为对物的直接的、片面的享受,不应当仅仅被理解为享有、拥有。人以一种全面的方式……作为一个完整的人,把自己的全面的本质据为己有”(同上,第77页)。只有在积极扬弃私有财产的基础上,共产主义社会才能成为自由发展的人的联合体。与此同时,马克思又无意于否定一个基本的人类经济现象和常识:在物质财富还没有极大丰富的情况下,一定的私有制是使人有效地行使权利与义务的现实前提。因此,马克思提出了建立社会所有制的设想,并以此为基础要求“重建个人所有制”:“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的资本主义占有方式,从而资本主义的私有制,是对个人的、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第一个否定。但资本主义生产由于自然过程的必然性,造成了自身的否定。这是否定的否定。这种否定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而是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资本论》第1卷,第832页)。值得注意的是,在马恩经典作家那里,重建个人所有制,只是就消费资料而言,它本身是基于并服从于“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社会所有制的,显然,这是一项艰巨的历史任务,也是社会建设的基础。
积极构建新的社会生活样式,从人与社会全面发展的高度把握社会建设的目标与方向
马克思主张,“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73页),而且,“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60页)。因此,对传统抽象哲学的实践批判一定是奠基于并直接推动着一种新的生活基础、即一种现代社会生活样式的形成,这也是扬弃私有制的目的之所在。在马克思看来,扬弃私有财产的目的,恰恰是要建立一种符合人的本质规定性的社会生活样式:“私有财产的积极的扬弃,作为对人的生命的占有,是一切异化的积极的扬弃,从而是人从宗教、家庭、国家等等向自己的合乎人的本性的存在亦即社会的存在的复归”(《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第74页)。因此,“应当避免重新把‘社会’作为抽象物同个人对立起来。个人……的生活表现……是社会生活的表现和确证。”(同上,第76页)马克思要求从社会生活、社会关系的意义上理解人的本质,并把新唯物主义的立足点确定为“社会化的人或人类社会”。在此基础上,马克思明确提出了社会建设的目标和方向:实现人与社会的全面发展,“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同上,第273页)。从中可见,马克思显然是要构建一种不同于传统市民社会的新的社会生活样式,“社会关系”、“社会化的人或人类社会”以及“人的全面发展”既是构建新的社会生活样式、使社会主义惠及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价值信念,又是在社会系统内解决公平与正义问题的规范基础。
马克思的社会建设思想提出于社会主义运动的早期阶段,有那一时代特有的背景、问题意识及其话语方式,值得深入挖掘。而与此同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又是一项正在全面展开的、亘古未有的伟大事业。因此,当代中国的社会建设理论不仅要从马克思的社会建设思想中汲取营养,更重要的是,要立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实践,在实践中不断创新马克思主义社会建设思想,并全面实现中国新时期社会建设的伟大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