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扩大搜救范围。部队要克服一切困难,确保24小
第二,做好防疫工作。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医药器械物资要覆盖到所有灾区。尚无医疗防疫队伍进入的地区,要安排空运医疗防疫人员和药品。根据灾区防疫工作的需要,在5天内,每天增派卫生防疫人员500名,并派出1000名卫生监督员。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负责从全国各地调运防疫物资,在四川或附近省市企业组织生产消毒杀菌药品。普及防疫知识,紧急印制500万份宣传材料,同时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开设专栏。加强信息沟通和统一报送,已制作的400台带有疫情报告软件和GPS定位系统的手机要尽快发往成都,开展网络直报系统工作。
第三,做好善后处理工作。认真执行民政部、公安部、卫生部《关于“5・12”地震遇难人员遗体处理意见》。在遗体发现后尽快完成相关鉴别程序,并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进行处理,同时,做好家属抚慰工作。做好孤儿、孤老、孤残的救助安置工作,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国务院决定,3个月内,为每人每月提供600元基本生活费。民政部要抓紧核实确定“三孤”人员身份,采取就地安置和对口支援等多种形式进行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