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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中央关注受灾地区青少年教育和心理健康

2008-06-0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梁捷、李海秀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5月31日电由共青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协办的“纪念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施行一周年暨地震灾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研讨会”日前在京举行。

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卢雍政在会上指出,各地在实施新的《

未成年人保护法》,要逐步健全政府主导、各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积极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

面对抗震救灾工作已经进入新的阶段,卢雍政强调,各级团组织要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贯彻未成年人优先保护原则,在参与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中对未成年人优先救治、优先安置;要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权不被中断,共青团组织要积极协助教育部门尽快复课上学;积极做好心理康复工作,开展对灾区的有关人员的心理康复培训,帮助灾区建立具有专业水平、切实有效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辅导体系。

专家们认为,当前社会各界对地震灾区未成年人,应做到适度关注、正确帮助受灾未成年人,避免让其成为“公众人物”而受到二次伤害。北京林业大学心理系主任朱建军认为,心理重建并非原样恢复,而是使青少年建立完全健康的心理,要建立灾民心理咨询和辅导的专门机构和队伍,由有关部门统一协调,建立心理咨询和辅导的长期机制。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龙翼飞说,社会救助的内容重点要向教育、保险、劳动就业、居住等方面倾斜,当前要特别抓社会救助的管理,做到善款善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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