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6月6日电财政部6日发布公告,宣布发行2008年记账式(九期)国债271.1亿元,期限1年,经投标确定的票面年利率为3.42%。
根据公告,本期国债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证券交易所市场及试点商业银行柜台面向社会各类投资者发行。2008年6月10日开始发行并计息,6月12日发行结束,6月16日
本期国债在各交易场所交易方式为现券买卖和回购,试点银行柜台为现券买卖。通过试点银行柜台购买的本期国债,可以在债权托管银行质押贷款,具体办法由各试点银行制订。
本期国债为固定利率附息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2009年6月10日(节假日顺延)偿还本金并支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