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乌鲁木齐7月5日电7月2日,新疆自治区环保部门将不批准新疆焦煤集团阜康气煤有限公司拟建的二号井煤矿建设项目的决定意见,送达相关单位。这是新疆环保部门首次因环境影响问题否决拟建项目。
二号井煤矿建设项目临近新规划的天池风景名胜区,环境极为敏感。为此,自治区环保局先后三
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经慎重研究认为,虽然企业为项目建设提供了全面的环保设计规划,但规划中的保护措施不足以消除对环境的影响。虽然此项目是自治区煤炭工业“十一五”结构调整规划内的项目,也符合自治区煤炭工业产业政策,但阜康市委、市政府和天池风景区管委会已明确表示不同意该项目的建设,同时气煤资源在新疆也不是紧缺资源,完全没有必要在目前的经济、技术条件下,且不能确保项目建设不会对景观和生态环境产生影响的情况下进行开采。此前召开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审查会上,专家组也一致认为,该项目存在较大的景观隐患和不可预见的景观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