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烟台7月11日电记者赵秋丽、烟台日报记者杨松涛、张景亮今天从烟台市经贸委获悉,该市凭借在节能减排方面的出色表现,日前被山东省政府授予“全省节能突出贡献单位”奖,并获得100万元奖金。烟台是山东省唯一一个连续两年完成省政府下达节能目标的地市。
经山东省统计局认定,烟台市
今年,烟台市各县市区和市直重点用能企业都签订了节能目标责任书,将节能目标和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相关部门和重点用能企业,实行量化考核和“一票否决”制,“倒逼”相关责任单位把节能减排向纵深推进。110户重点用能企业综合能耗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的74.1%,对于烟台市节能减排全局举足轻重。市财政拿出专项资金,对重点用能企业实施能源审计,帮助企业挖掘节能潜力,制定切实可行的节能规划。110户重点用能企业通过完善制度和管理,加大节能技改投入,在去年实现节能55万吨标煤的基础上努力挖掘更大的节能空间。
项目准入机制和落后产能退出机制,是烟台市推进节能减排的两大“撒手锏”。今年以来,烟台市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对达不到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的项目,投资主管部门不予审批、核准或备案,一大批高耗能项目被拒之门外。另一方面,按照“十一五”立窑水泥生产线和小火电的关停计划,加快了淘汰落后生产能力。通过建立新上项目同淘汰落后产能捆绑机制,烟台市还对12户淘汰类水泥企业实施了差别电价。今年以来,通过资金补助、安置分流等政策扶持,关停9条立窑水泥生产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