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9月12日电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签署第534号国务院令,公布了修改后的《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新华社12日受权播发了这一规定。
规定共23条。规定的制定旨在适应电信业对外开放的需要,促进电信业的发展。
原《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第五条被修改为:“外商投
原《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十四条中的“项目建议书”被修改为“项目申请报告”,第十一条、第十三条中“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表述被删去。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被删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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