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沈阳市8岁男孩宋强去一小区补完课后,不慎从28层的消防窗坠下身亡,他的父母以该楼物业对安全隐患未尽到管理责任为由起诉,索赔21万多元。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终审判定,物业公司在这起悲剧中应承担六成责任,赔偿死者父母各种费用13万多元。
在庭审时,宋强的父母哭诉说,当时楼梯间的所有窗户都
法庭调查发现,男童宋强当时坠下的北侧消防窗未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性标准。法院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物业公司知道存在安全隐患,却没有在适当的区域设置警示标志或防护措施,应对男童的坠楼死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男童父母作为监护人,在孩子进入电梯到坠楼死亡这一过程中疏于监护,也有一定责任。
2007年9月,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物业公司赔偿宋强父母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的60%,分别为10.9万多元和3000元。另外,赔偿其父母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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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记者范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