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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成立专业机构鉴定书画真伪

2008-10-2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王斯敏 我有话说

●专家的鉴定意见绝非万无一失

●鉴定应交由法定鉴定部门实施

●依靠现代科技提高鉴定准确度

连日来,正在审理的“253万元拍得吴冠中假画案”备受

社会关注。原告苏女士2005年12月11日在翰海公司拍卖会上拍得署名“吴冠中”的油彩画《池塘》一幅,2008年7月,吴冠中先生亲手在画上写下“此画非我所作,系伪作”的字样,苏女士以此为据,将翰海公司告上法庭。

同样是在2008年7月,北京某拍卖行专事书画鉴定的员工周某,因6万元贩卖仿制的张海书作获刑4年,并处罚金8000元。

近现代书画名家的作品越来越受到收藏界青睐。图为香港苏富比工作人员在介绍张大千的作品《老树腾猿》。新华社记者孙浩摄

与之类似,石鲁遗作案、史国良打假案、韩美林指假案……近年来,国内书画市场日渐繁荣,大量扑朔迷离的书画官司也随之潮涌。

“李逵”“李鬼”同台角力,专家商家众说纷纭,近现代书画作品鉴定权和鉴定效力的争论高潮迭起:是真是假谁能“一槌定音”,是创作者本人、亲属,是业界专家,还是理想中的“第三方中立机构”?10月19日,在“中国近现代艺术作品鉴定权归属”首届高峰论坛上,来自法律界、收藏界、拍卖界、艺术界的20余位专家聚集一堂,就此问题展开了深入讨论。

创作者及亲人:“生杀大权”是否在手

谈起自己常年“打假”的经历,著名画家史国良一脸苦笑:“是不是自己的作品,画家本人最清楚,可这一点却遭到了质疑。”史国良认为,应该把鉴定权还给艺术家本人。

这种质疑并非个案。在本次“吴冠中假画案”中,辩方律师即表示:画家鉴定本人画作存有弊病,“不能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

对此,观复博物馆馆长马未都认为,创作者虽对作品原则上最有话语权,但“不能预设每位创作者都是道德楷模”,因为一旦作品进入市场流通,就会衍生出一系列利益问题,而此时创作者本人能否完全客观中立并非定数。

“至少有三种可能性会影响艺术家对自己作品的判断:一是过去的某些作品不够好,为维护声誉而羞于承认;二是牵涉到经济利益关系;三是的确记忆模糊,一时看走了眼。”著名收藏家、“台北寒舍”董事长王定乾的意见颇具代表性。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何山则从专业角度指出,鉴定权应当是法律赋予的。按我国现行法规,在诉讼过程中,鉴定应交由法定鉴定部门实施,没有法定鉴定部门的,由法院指定的部门或人员鉴定。此外所有的专家意见,包括本人意见在内都仅供参考,不具备法律效力。

“艺术家可以对自己的作品真假投票,但绝不是‘决定生死’的一票。”马未都的看法得到了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的认同:鉴定应该是多方考虑的综合认证,而非听信一方,单一认证。

对于已然过世的艺术家,由其亲属或门生对作品实施鉴定颇为盛行,而在专家们看来,其效力不能一概而论。“应该先问三个问题:该亲友有无足够的专业素养;有无相应的道德素养;有无对艺术家的充分了解及经验积累。”杭州西泠印社董事胡西林说,只有同时具备这些条件,才可能做出正确判断。

书画专家、拍卖公司:鉴定公信力究竟几何

出现在拍卖市场上的名家书画,往往附有大家名流出具的鉴定证书。那么,这盖有鲜红印戳的一纸鉴定,可信度又怎样呢?

“现在的专家鉴定,基本上沿袭了目鉴和考鉴两种方式。这种传统几千年来行之有效,不应彻底抛弃。”嘉德拍卖公司董事副总裁寇勤说,“然而,也有水平参差以及如何发展的问题。”

专家们一致认为,“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是我国艺术鉴定界最高权威。然而,随着一位位大师相继过世,阅历丰富、学养渊博的“国眼”级专家已经不及以往,这直接影响了当今艺术品鉴定的整体水准。同时,这些专家的鉴定领域多集中在古代书画方面,而近现代书画鉴定,则“既尚未形成专家队伍,更没有建立起权威机构”。加之如今科技发达,造假作伪手段越发花样百出,更增加了辨别真伪的难度。

“作为人类精神活动的结晶,艺术品的生产本就是复杂多变的,而每一个鉴赏主体都有不同的出发点,得出的结论势必多元。因此,单一专家的鉴定意见,也绝非万无一失。”北京华辰拍卖有限公司总经理甘学军认为。

与之相应,拍卖公司也能够出具艺术品鉴定结论。据介绍,组建鉴定队伍、聘请专家顾问,是拍卖公司的通行做法,甚至有公司曾推出过“保真拍卖”,承诺推出“100%真品”。对此,北京荣宝拍卖有限公司总经理刘尚勇坦言,在没有十足把握的前提下作出“保真”承诺,若非好心办坏事,就是更大的蓄意欺诈。企业作为经营主体,理应维护自身信誉,尽可能诚信为先,提高鉴定水准,既不自大自负,也不偏听偏信任何一方的意见。

“拍卖赝品不仅是对消费者的损害,也是对创作者、经营者、甚至整个艺术品市场的损害。因此,拍卖机构应如实把所了解的情况、初步鉴定结果等详尽披露、进行公示,多方征询意见。”邱宝昌说。

依靠科技、专业运作:美好蓝图期待成真

在困局面前,一个共同的呼声逐渐清晰――成立有鉴定资质的专业机构,独立运作,依靠现代科技提高鉴定准确度。

“每个艺术门类都有自己的‘五线谱’,只有专家能够破译,而现在的局面是有鉴定资质的不够专业,足够专业的又没有资质。同时,个人意见难免有偏,组成一个集体,才有监督性和公信力。”史国良说。

天津文物局文博研究馆员刘幼铮认为,建立分类的鉴定专家库,每次鉴定前随机抽选、分割操作,之后对各人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同样能够得出趋于真实的结论。

马未都以亲历的一次书法鉴定为例,呼吁高

科技手段在艺术品鉴定中的运用:“你画一个勾,和别人画的角度是有差别的,眼睛看不出来,但仪器一照,立马破译。一部《红楼梦》出自谁手争论了那么多年,后来有了计算机分析软件,很快水落石出。可见,‘真善美’的艺术也能结缘高科技。”

与此同时,画家自身的防伪意识也亟待提高。王定乾提议,艺术家应该及时为所有作品建立出版著录、创作年鉴,为将来鉴定提供参考。再进一步,应该研发和运用科技含量较高的防伪标识,这样,“即便挡不住全部造假者,也能够提高造假的成本与难度,减少此类现象。”

此外,鼓励创作者、鉴定人员和民间鉴定机构深入市场、实际调研,以提高鉴定水平;重视和扶持民间成长起来的“土专家”,将艺术文物鉴定纳入国家社会科研规划,逐步建立起与文化大国相匹配的鉴定体系和分类标准……专家们见仁见智。

“艺术品鉴定是一个国家文化水平、法制建设的长远课题,需要各个行业、各个环节齐心合力来做,相信局面会越来越好。”刘幼铮期待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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