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0月26日电(记者袁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今天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国务院关于加强金融宏观调控情况的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维护司法公正情况的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维护司法公正情况的报告。
受国务院委托,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作了关于加强金融宏观调控情况的报告。他说,针对2007年经济出现过热苗头、物价上涨压力加大的状况,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了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向过热、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2008年上半年实施了从紧的货币政策,加强流动性管理,引导货币信贷合理增长,维护总量平衡。下半年以来,鉴于国内外经济运行中的新情况,金融调控及时增强了灵活性和针对性,灵活运用公开市场操作、利率、存款准备金率等工具,适当调增信贷总量,并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把总量微调与结构优化结合起来,引导新增信贷资源向重点领域和经济薄弱环节倾斜。总的来看,国民经济运行符合宏观调控预期的方向。
周小川还汇报了当前金融宏观调控面临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的安排。他说,当前,我国总体经济形势是好的,国民经济发展的基本态势没有改变。但由美国次贷危机演化为的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影响不容低估。下一阶段我们将继续实行灵活审慎的货币政策。既要从根本上稳定物价预期,也要根据形势变化及时适度调整政策操作,努力维护货币稳定和金融稳定,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一是拟定保证金融稳健运行的各项应对预案,建立完善国际金融危机监测及应对工作机制;二是继续改进流动性管理,保证市场流动性充分供应,引导货币信贷合理投放;三是加强窗口指导和信贷政策指引,优化信贷结构;四是结合地震灾后重建进展情况,制定金融支持政策;五是加强对房地产金融的监测,改进房地产金融服务;六是加强价格杠杆工具调控作用,推进利率市场化和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七是加强外汇管理,防范短期资本流动冲击我国金融体系。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向会议报告了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维护司法公正的情况。他说,2003年至今年上半年,全国法院共审结一审、二审和再审刑事案件424万余件,平均每年递增2.75%。近年来刑事审判工作的进展和成效包括:依法惩罚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和各项制度,确保审判活动合法公正;加强审判指导监督,促进办案质量效率提高和法律政策统一适用;自觉接受监督,保障和促进审判公正;加强队伍建设,审判人员素质不断提高。
对刑事审判工作面临的挑战和存在的问题,王胜俊说,当前,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任务更加繁重,人民群众对刑事审判提出新要求、新期待,刑事审判队伍现状与新形势新要求还不完全适应,刑事审判中还存在不少影响司法公正的问题。他还报告了进一步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的措施:正确执行法律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严格遵循法定诉讼程序和制度,确保刑事审判的质量和效率;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确保刑事审判公正高效权威;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确保刑事司法正义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加强刑事审判队伍建设,确保严格公正文明司法;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确保刑事审判工作健康发展。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向会议报告了关于加强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维护司法公正的情况。他说,2003年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刑事审判法律监督职责,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统一。一是加强对刑事判决、裁定的监督,依法纠正裁判不公的问题;二是加强对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依法纠正程序违法的问题;三是突出抓好对死刑案件审判的法律监督,促进死刑的依法慎重适用;四是加强对刑罚变更执行裁决的监督,依法纠正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问题;五是依法办理不服法院生效裁判的刑事申诉案件,维护当事人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六是严肃查办刑事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维护司法廉洁和公正。他还报告了在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水平方面的进展情况。
针对刑事审判法律监督方面存在的一些不足和问题,曹建明报告了加强和改进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的安排:强化监督意识,把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来抓;突出监督重点,进一步加大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力度;深化司法改革,进一步完善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刑事审判法律监督能力;加强与人民法院的沟通协调,共同维护和促进刑事司法公正。
副委员长王兆国、路甬祥、韩启德、华建敏、陈至立、周铁农、李建国、司马义・铁力瓦尔地、蒋树声、陈昌智、严隽琪、桑国卫出席会议。国务委员戴秉国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