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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后心理救助需要持续

2008-10-2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孙瑞灼 我有话说

10月3日,北川县委农办主任董玉飞自杀身亡。

董玉飞走了,追随他那在地震中消逝的儿子而去。他的离开说明了灾后心理救助工作的必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

一场灾难,多少家庭因此破碎,多少儿童沦为

孤儿,多少恋人失去伴侣,多少白发人送黑发人!死者已逝,生者还得生活,可他们将生活在怎样的痛苦中,这种痛苦又将带给他们怎样的心理创伤?虽然我们不赞同董玉飞的做法,但我们理解他失去爱子时的那种痛苦和内疚之情。

北京大学心理咨询治疗中心主任方新指出,地震这样的严重灾害之后,几乎所有的灾民都会出现不同程度的心理创伤,其中70%的人会随着时间推移以及自身调节逐步恢复,但是30%的人可能会在之后8-12年乃至更长时间内处于慢性心理创伤状态,如果心理救援得当,则可降低这部分人群的比例。科学研究表明,灾害发生之后三个月为“灾后冲击早期”,如不及时采取合理的心理干预,灾难发生之后三个月,可能出现一个幸存者自杀的高峰。在这种情况下,由有关部门组织专业队伍对灾民进行灾后心理救援,显得十分必要而迫切。因为只有及时的心理救助,才能抚平灾后人们的心灵创伤,预防和减轻心理危机,帮助生还者尽快走出灾难的黑色记忆,让他们重回正常的社会生活。

一位北川干部在网络上写下这样一段话:“全国人民都在快乐度(假)‘十一黄金周’,北川没有……处于灾区,政府机关理当只争朝夕。但是,没有一个人是铁打的。对灾区关怀,物质至关重要,精神救援更是必须。对灾区关怀,不仅要面对普通民众,更应包括基层干部。”这段话道出了灾区人民的心声,同时提示我们,对灾区人民的心理救助工作必须长期坚持,或许类似董玉飞的悲剧才有可能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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