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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论:中国改革开放的主要理论支柱

2008-12-0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张卓元 我有话说
自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改革开放重大决策以来,我国经济迅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国家实力不断增强,并在全球经济中日益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30年来之所以能够取得令世人瞩目的辉煌成就,主要是坚持了市场取向改革,为国民经济不断注入新的活力。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则是这一成功改革的主要理论支柱。

“三大改造”基本完成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探索计划与市场关系的科学结晶

在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如何认识和处理计划与市场的关系,一直是党和国家领导人艰辛探索和研究的问题,也是我国经济学界关注和讨论的热点。1956-1957年,1959-1964年,我国经济学界前后两次掀起了对计划与市场关系问题讨论的高潮。讨论中,一些经济学家对排斥商品货币关系和市场机制、否定价值规律作用的传统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和理论,发起了一次又一次的冲击,提出了一系列今天看来仍富有启发性的观点和主张。比如,孙冶方提出要把计划放在价值规律基础上,利润的多少是反映企业技术水平和经营管理好坏的最综合的指标;于光远和卓炯认为,凡是加入交换的产品都是商品,商品经济与社会主义不矛盾,还可以成为建设社会主义的有力工具,等等。这一时期,党和国家领导人也曾提出过一些有积极意义的观点和政策主张,如陈云1956年提出在社会主义经济中要有市场调节作为补充;毛泽东1959年提出价值规律“是一个伟大的学校,只有利用它,才有可能教会我们的几千万干部和几万万人民,才有可能建设我们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否则一切均不可能。”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改革开放重大决策后,我国经济学界在党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指引下,一次又一次掀起了讨论计划与市场关系的热潮。1979年4月,在江苏省无锡市举行了全国经济理论讨论会,主题是社会主义经济中价值规律的作用,到会三百多人。会议的主流观点是:社会主义经济也是一种商品经济,价值规律调节社会生产和流通,市场竞争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内在机制,企业是有自身利益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这表明,在对计划与市场关系的认识上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作出的《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肯定了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市场取向改革旋即由农村向城市全面展开,市场机制的“魔力”进一步惊人地显现出来,让老百姓普遍得到实惠。20世纪80年代有两次改革成效特别突出:一为农村改革,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大大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农业生产迅速恢复和发展,农民收入大幅度提高。按可比价格计算,农林牧副渔业总产值1985年比1978年增长61.6%,年均增速达7.1%,大大高于一般年份增长2%-3%的速度,大大增强了改革开放的物质基础。二为价格改革,以放开商品和服务价格为主,转换经济运行机制。结果是,放到哪里活到哪里。哪种商品价格一放开,哪种商品就会像泉水般涌流出来,市场供应日益丰富。实践证明,在绝大多数领域,由市场配置资源比由计划配置资源更有效率。这一改革成效集中体现在到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困扰我国几十年的卖方市场格局转变为深受老百姓欢迎的买方市场格局。

市场化改革的节节推进和成效日益显露,一些经济学家进一步提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体制就是有宏观管理的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竞争性的市场经济体制,能够有力地促进资源配置优化和效率提高,加快经济增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论呼之欲出。

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政治智慧和勇于理论创新的精神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论的确立并成为主流观点起着决定性的作用。1979年,我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就指出,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1992年初,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进一步指出,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在邓小平南方谈话的指引下,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确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从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确立起来,并逐渐得到经济学家和各界人士的普遍认同。

综上可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论,是“三大改造”基本完成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各方面对社会主义建设中计划与市场关系长期探索研究的科学结晶。

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论之后中国改革开放全面大步展开

1993年,即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论、明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后的第二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怎样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出了具体部署。《决定》第一次明确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指出“必须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方针,进一步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实现城乡市场紧密结合,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相互衔接,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转变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建立以间接手段为主的完善的宏观调控体系,保证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行;建立以按劳分配为主体,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为城乡居民提供同我国国情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这些主要环节是相互联系和相互制约的有机整体,构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此后,中国市场化改革向深层次全方位迅速展开。

首先,国有企业改革从过去放权让利转向体制创新,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方向,努力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通过对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和对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公司制股份制改革,使国有经济走出困境,许多国有大中型企业转换了经营机制,提高了市场竞争力和活力,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得到增强。1997年全国国有企业25.4万户,到2007年减少到11.5万户,减少了一半多;但国有经济总量不断扩大,综合实力不断增强:1997年全国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3.9万亿元,到2007年增长到35.5万亿元。1998年,2/3以上国有企业亏损,全国国有企业加起来的利润才213.7亿元,而到2007年,国有企业利润总额达到1.7万亿元,实现大幅度增长。目前,地方国有企业改制面已达80%以上,中央企业及其下属子企业的公司制股份制改制面已由2002年的30.4%提高到2007年的64.2%。在A股市场的1500多家上市公司中,含有国有股份的上市公司1100多家,在境外资本市场上市的中央企业控股的上市公司78户。所有这些均表明,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已取得实质性进展。

其次,财政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1994年实行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分税制改革,即在中央和地方两级财政之间实行分税制,改变原来实行的地方财政包干的办法。在分税制中,增值税是最大税种,实行中央和地方分成,中央得75%,地方得25%。消费税则全归中央。增值税和消费税比上年增长部分以1:0.3比例返还地方。这一改革一方面促进了财政收入的迅速增长,1993年全国财政收入4348.95亿元,而到2007年,全国财政收入跃增至51304.03亿元,增长\(名义增长\)了10.8倍;另一方面是中央财政收入占的比重迅速提高,1993年中央财政收入占国家财政收入的比重为22%,而到2007年,这一比重提高到54.1%,这就使中央对地方财政转移支付的能力大大增强。进入新世纪后,财政体系又进行了重大转型,即从经济建设型财政向公共服务型财政转变,承诺逐步实现对全体居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这就意味着财政支出结构将作重大调整,即大幅度提高用于公共服务的部分,提高用于欠发达地区和低收入群体的部分。

第三,2001年11月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我国的对外开放进入了新阶段。加入世贸组织是顺应经济全球化潮流的重大举动,具有里程碑意义。作出这一决策是党中央第三代领导集体最耀眼的历史功绩。在入世谈判中,不少人忧心忡忡,怕入世影响国家安全,许多产业包括金融、商业、农业、信息等会受到很大冲击,弊大于利,至少短期弊大于利。但中国入世七年的实践证明,入世对中国利大于弊,原来的许多担心都没有出现。中国是经济全球化的受益者,入世提高了中国的收益率。入世以后,中国的经济总量、对外贸易、利用外资、外汇储备等的增速都加快了,中国对世界经济增长的贡献率2000-2006年平均达到15%以上。而且,开放促进了改革,入世使中国一大批同市场经济一般规则相抵触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得以废止和修改。许多产业着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市场竞争力。许多企业“走出去”,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发展壮大自己。

第四,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大发展。1993、1994、1995年私营经济户数增幅均达50%以上。1997年,党的十五大进一步肯定了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机组成部分。到2006年,私营企业达497.4万家,从业人员6396万人;个体企业达2576万家,从业人员7500万人,私营和个体企业营业额已突破6万亿元。多年来,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重要的经济增长点,是提供新就业岗位的主渠道,是满足全国人民不断增长的多样化的物质文化需要的生力军。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大发展,形成了我国多元市场主体竞争格局,有力地推动了公有制企业适应市场经济改革的深入开展。

第五,积极推进社会领域改革。进入新世纪,社会领域改革迅速展开: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已全部取消;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已从城市扩展至农村;正在积极探索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制度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进展很快,目前已有七亿多农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正在积极推进;努力建立健全廉租房制度,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等等。

第六,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积极推进政府改革、政府职能转换,从全能型政府、经济建设型政府向公共服务型政府转变,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切实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推进了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审批,依法审批;政府不再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在这期间,还实现了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整体上市,进行了资本市场上的股权分置改革,取消了农业税,统一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对一些垄断行业企业进行分拆和引入竞争机制,进行文化体制改革等。

由于以上许多改革在上世纪90年代的迅速推进,到2000年,我国已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已开始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进入新世纪,新体制正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进行完善,以便使整个国民经济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继续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强大动力和体制保障,并争取于2020年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到那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将得到新体制的依托牢固地树立起来。

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有机结合:一项具有划时代意义的理论创新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论立论的基础是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能够相互结合,而不是像传统理论认定的那样是完全对立的。不光要从理论上论证两者能够结合,更要在实践上广泛和反复证明两者能够结合。以往的市场经济都是同资本主义或者私有制相结合的。我国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是前无古人的伟大创举,也是一项全新的课题,在成功实践的基础上概括出来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论,是中国共产党人和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关于科学社会主义的重大理论创新,也是对经济科学的划时代贡献。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论的难点在于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有机结合。我国已确立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在这一基本经济制度中,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能够与市场经济结合,这是没有问题的,问题在于公有制特别是国有制能否与市场经济结合。这不但是一个理论问题,更是一个实践问题。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公有制和国有制是难于同市场经济结合的。改革开放后,各方面都在努力寻找能同市场经济结合的公有制和国有制的实现形式。经过多年探索和实践,我们终于找到了能够同市场经济相结合的公有制包括国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股份制。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有利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有利于提高企业和资本的运作效率,资本主义可以用,社会主义也可以用。推进公有制企业包括国有企业的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可以使公有制企业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改革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和法人实体,并可以在公司制股份制框架下逐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因此,将公有制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为现代公司,其中重要的企业实行国家控股\(个别的还可国有独资\),就可以同一般市场经济国家的现代公司接轨,不仅可以同非公有制市场主体如外资企业、私营企业展开平等竞争,而且可以走向国际市场,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可见,通过股份制,我国的公有制特别是国有制找到了一个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形式和途径。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要求以人为本,以实现共同富裕为目标,防止两极分化。正如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的,“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这就要求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要让全国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公有制为主体,社会主义国家的收入分配政策,公共的财政体系,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将有力地促进和保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当前在这方面存在不少实际问题,比如不同地区不同群体收入差距过大,社会公平受到严重挑战,党和政府正在采取各种措施加以解决。

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相结合,是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两个方面相互适应的过程。一方面,公有制要着力适应市场经济,国有制要通过股份制形式实现同市场经济的结合;另一方面,市场经济的发展要着重适应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目标。这样就能实现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有机结合。我们对这一结合的成功实践充满信心,从而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论的科学性充满信心。

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此证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具有旺盛生命力

我国改革开放30年取得的举世瞩目成就,已初步证明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科学性和旺盛生命力。在国内,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论已深入人心,深得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已成社会的广泛共识和实践指南。同时也要看到,国外仍有一些经济学家和其他人士至今仍对社会主义能否与市场经济结合表示怀疑,国内个别人士也时不时对改革进程中出现的暂时困难和问题提出责难。为增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论的说服力,还要在改革和发展的实践中继续努力,做出更大成绩。

首先,要深化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我国已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框架,新体制的优越性正日益显现,但还不完善,仍有一些改革攻坚任务有待完成,比如政府职能转换改革、国有中央企业改革和垄断行业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等。之所以要攻坚,除了这些改革属于深层次、牵涉到许多人的切身利益外,还在于会受到某些既得利益群体的阻挠。这就需要有党和政府自上而下的有力推动,排除既得利益群体的干扰,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增强改革措施的协调性。

完善新体制的另一个着力点是努力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化,使社会经济活动纳入法治轨道。法治的市场经济可以有效防止产生权贵资本主义,防止有人利用公有制为私人谋利益,保证公有制特别是国有制为公众谋利益,服务于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

其次,要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方面做出更加辉煌的成就。中国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已经取得巨大成就。 1978-2007 年,年均GDP 增速达9.8%,比1953-1978 年平均增速快近4个百分点,比同期全世界平均增速高两倍,目前已成为世界第四大经济体,2007年人均GDP按当年汇率计算已达2500美元左右,进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与此同时,我们也要冷静地看到,中国还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工业化和城市化尚未很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基本实现现代化的任务还很重。新世纪头20年,对我国来说是一个难得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我们要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到2020年全面建设成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然后更进一步,到本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我国经济已高速增长了30年,比日本和“四小龙”上个世纪持续高速增长的时间更长,被公认是“中国的奇迹”。我们有信心,至少今后20年,我国经济仍将快速增长。我国有世界上最广阔的市场,居民有很高的储蓄率,有丰富的劳动力资源且素质不断提高,有日益先进的技术力量,这些都是我国持续高速增长的决定因素。只要我们继续完善新体制,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列车就必将继续飞驰向前。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经济所原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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