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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创新与监管齐头并进

2008-12-1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温源 我有话说

李向阳,经济学博士。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世界经济学会副会长,中国美国经济学会副会长。著有《企业信誉、企业行为与市场机制》、《市场缺陷与政府干预》。

记者:有人将此次全球金融危机的发生归咎于美国过度金融创新,您如何看待?

李向阳:应该说,金融创新本身是没错的,问题出在过度上。有统计表明,全球金融衍生品总值达到480万亿美元,而全球实体经济GDP的年度总值也只有50万亿美元,创新的帽子显然太大了。

此次全球金融危机起源于美国次贷危机,美国过度的金融创新导致虚拟经济明显脱离了实体经济的发展,进而导致金融危机的爆发。投资银行业务被认为是过去十几年中美国最为重要的金融创新,但是投行业务长期游离于现行的金融监管之外,不受监管的场外交易大量存在,有些甚至交易量都无法统计。

但是,应该强调的是,这次金融危机的产生只是由于监管没有跟上去。我们不能因为出现了金融危机,就提出不搞金融创新了。无论从理论还是实践上,金融创新都是影响一个国家资源配置的重要因素,而市场经济本身就是对资源进行配置的过程。

记者:金融危机对我国金融创新和金融监管具有哪些借鉴意义?

李向阳:在过去的十几年中,我国的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基本是匹配的。对适度金融创新的有效监管,使我国金融业成功躲避了全球金融危机的冲击。但同时也应该看到,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金融业发展相对滞后,金融创新相对不足,融资渠道较为单一,无法适应实体经济的发展对金融创新的需要。因此,如何在学习、借鉴国外先进金融创新经验的同时,吸取监管不足引发的深刻教训,防止重蹈美国次贷危机中监管不利种下的恶果,是我国金融业今后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

记者: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坚持推进金融创新和提高金融监管能力相适应,您认为当前应该如何通过金融体制改革来推进这一工作?

李向阳:虚拟经济要与实体经济相适应,这是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前提。在这一前提之下,要坚持推进金融创新和提高金融监管能力相适应。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越来越多的中资银行机构走向了国际市场,对这些海外中资金融机构来说,金融创新是他们业务发展必然要求。如果没有与国外同行水平相当的金融创新,就无法跟上国际金融业发展的步伐,无法参与竞争。随着他们对越来越多金融创新产品的掌握和运用,如何评估和防范这些海外中资机构金融创新的风险,避免对国内母行带来不利影响,成为国内银行监管机构的新课题。同样,外资金融机构进入我国也存在创新与监管脱节的问题。这些外资银行的总行在海外,他们历经上百年的发展,已经拥有最发达的金融创新工具,对他们金融创新的监管也是我国银行业面临的挑战。我国第一步开放了商业银行业务,目前也放开了投资银行业务,今后还要放开债券、证券类业务,监管的任务越来越重,难度也越来越大。如何做好金融创新和提高金融监管能力相适应,是一项长期而繁重的工作,要通过不断的金融体制改革来加以解决。

记者:您认为,在当前情况下,我国应该如何发展金融创新,改善金融服务,更好地发挥金融对促进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

李向阳:首先,扩大内需最重要的内容就是促进消费,而我国消费不足的原因之一就是金融体系的不发达。现在有人对美国负债消费模式持完全否定的态度,我认为这种说法不科学。信用消费是现代经贸发展的必然要求。贷款购房购车、合理利用信用卡等都是信用消费的重要内容。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信用消费发展水平非常低,而通过金融创新,促进信用消费,对拉动消费、扩大内需无疑意义重大。

其次,我国要加快完善风险投资、期货交易等金融创新工具,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资金动力。当前我国企业要进行自主创新,但自主创新一个重要资金来源就是风险投资,目前我国的风险投资体系还处于雏形,还有很多欠缺的地方。自主创新不能单靠政府投资,要把完善风险投资体制作为我国产业升级的切入点,将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其实,金融业本身就是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要大力提高金融业在服务业中的比重。金融业产生的效益也远不是餐饮、娱乐这些传统服务业能够比拟的。因此,在我国,大力发展金融业理应是调整产业结构的重要内容,要在提高监管水平的同时,降低金融业的市场准入门槛,形成有效竞争,充分发挥金融业对促进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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