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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切实做好灾区农房重建

2008-12-2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周华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2月24日电记者周华从民政部获悉,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民政部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实践载体,切实做好灾区农房恢复重建工作。

据民政部救灾司救灾处处长李保俊介绍,截至目前,遭受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影响的浙江等10省(区)倒损农房恢复重建工作已基本完成;汶

川地震受灾省份四川、甘肃、陕西、云南、重庆五地倒损农房已开工147.62万户,竣工82.06万户,已修缮202.31万户;西藏和新疆地震灾区恢复重建正在准备中。

农房恢复重建关系重大。民政部按照因地制宜、科学论证,保护生态、节约耕地,经济实用、保证质量,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统筹安排、分步实施的总体要求,科学制订重建规划,积极落实重建补助,大幅调整中央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补助标准,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一般户每户补助3000元、困难户每户补助5000元,汶川地震灾区每户平均补助1万元,受灾省份平均每户配套补助1万元,对损房群众补助1000元―5000元。西藏和新疆等地震灾区也基本采用这一标准。民政部、财政部全年安排各省农房恢复重建资金322亿元,提供了有力支持。

为加快进度,提高质量,民政部加强统筹协调,整合各类资金来源,引导捐赠资金优先用于汶川地震灾区农房恢复重建,鼓励各地援建资金加大支持力度,同时指导灾区省份出台农房重建分类救助办法,切实解决受灾困难群众的重建资金问题,并建立重建进度定期通报制度,尽可能多地让群众在永久性住房中过冬。

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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