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昆曲声乐的发展史上,明代中期的魏良辅和晚期的沈宠绥是两位举足轻重的人物。魏良辅确立了字声行腔这一曲唱理念,他创立的“水磨调”影响深远,并由此获得了“乐圣”的称号。沈宠绥的《度曲须知》和《弦索辨讹》系统阐述了对弦索(北曲)及南曲曲唱的认识。他在南北曲字音上的精深研究,对后代昆曲声乐影响极大。然而,
魏良辅《曲律》云:“五音以四声为主,四声不得其宜,则五音废矣。平上去入,逐一考究,务得中正,如或苟且舛误,声调自乖,虽具绕梁,终不足取。”魏良辅还批评了当时用字音的高低去凑音乐高低的作法:“丝竹管弦,与人声本自谐合,故其音律自有正调,……今人不知探讨其中义理,强相应和,以音之高而凑曲之高,以音之低而凑曲之低,反足混淆正声,殊为聒耳。”他要求把曲词字声的地位置于音乐之上,五音完全由字声来决定,由此确定了改良昆腔的基本理念。
沈宠绥《度曲须知》一方面高度肯定了魏良辅的贡献:“其排腔配拍,榷字?音,同时皆属上乘”;另一方面又强调:“慨自南调繁兴(即魏良辅改良的新声昆腔,笔者注),以轻讴废弹拨,不异匠氏之弃准绳。……今之独步声场者,但正目前字眼,不审词谱为何事;徒喜淫声聒听,不知宫调为何物,踵舛承讹,音理消败,则良辅者流,固时调功魁,亦叛古戎首矣”。沈宠绥指责魏良辅确立的以字声行腔的曲唱理念导致曲词摆脱了音乐的约束,并感慨北曲唱法行将消亡。他认为曲词的演唱从属于音乐,尤其是北曲。沈宠绥还批评道:“就平仄例填之曲,刻意推敲,不知关头错认,曲词先已离轨,字虽正而律且失矣”。无独有偶,与沈宠绥同时代的著名曲家冯梦龙也指出:“夫填词之法,谓先有其音,而以字肖之。故声与音戾,谓之不协,不协者绌。今箫管之曲,反以歌者之字为主,而以音肖之,随声作响,共曲传讹,虽曰无箫管可也。”
然而,我们要弄清两个关键问题,即魏良辅是否是“叛古戎首”,沈宠绥和魏良辅的曲唱渊源各在哪里。
南北朝时音韵学家沈约说:“凡乐章、古词……诸曲,始皆徒歌既而被之弦管;又有因弦管金石,造歌以被之。”唐代孔颖达曰:“初作乐者,准诗而为声;声既成形,须依声而作诗。”南宋郭茂倩《乐府诗集》也提到:“凡乐府歌辞,有因声而作歌者……有因歌而造声者。”可见,在音乐和文词的关系上,从汉代时期就存在两种模式,一种是依乐声定词、传腔,和沈宠绥提倡的方式相符,一种是依字声传腔,和魏良辅提倡的方式吻合,这就是沈宠绥和魏良辅各自曲唱理念的渊源所在。到了唐宋时期,由于音乐繁荣,依乐声定词传腔成为韵文学特别是词创作和演唱的主要模式,后虽有衰落,但一直绵延至明中期。
依字声传腔可追溯到《尚书・尧典》“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的古老记载,而依乐声传腔在儒家经典中缺乏明确的记载,在喜欢借儒经标榜自己的古代中国,这成为后者理论上的缺憾。因此,尽管依乐声定词传腔的理念和实践流行很久,但从宋到明却经常被持“声依永”的理念者批评。北宋王安石指出:“古之歌者,先有词,后有声,故曰:‘歌永言,声依永’。如今先撰腔子后填词,却是永依声也。”南宋王灼《碧鸡漫志》云:“今先定音节,乃制词从之,倒置甚矣”。南宋著名词人姜夔所谓的“初率意为长短句,然后协以律”,是从实践上提倡“声依永”。
其后,理论上比较鲜明地反对“永依声”的代表人物是明初曲家朱有/,他在散曲《咏秋景引》的序言中曰:“其时,已有李太白之【忆秦娥】、【菩萨蛮】等词,渐流入腔调律吕,渐违于声依永之传,后遂全革古体,专以律吕音调,格定声句之长短缓急,反以吟咏情性,求之于音声词句耳。”当然朱有/也有按乐声作词的时候。这一情况到了魏良辅手上终于得到全面、彻底的改变,并回到了“古体”。要补充说明的是,明中期所形成的依字声传腔的主流模式,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文人的音乐才华在逐渐蜕化。
从声乐变迁的角度来看,我们最后可以得到三点启示:第一,魏良辅的改良昆腔并没有“叛古”,而是在复古。他的本意是借古老的“声依永”模式来改造南曲,使其按字声行腔,至于北曲后来的命运则是魏良辅始料未及的。第二,宋代开始的所谓曲唱复古与否的争论,很大程度上源于主流艺术理念与非主流艺术理念之间的摩擦互动。非主流艺术理念希望回到主流,而主流艺术理念不愿边缘化。宋以前,“声依永”和“永依声”并行不悖,二者无争论。当“永依声”成为主流理念时,便遭到持“声依永”理念之人的批评,反之亦然。魏良辅批评“永依声”之时,正是南曲依字声传腔模式尚在社会边缘之时。而沈宠绥对魏良辅的批评,一方面是缘于魏良辅改良昆腔导致北曲唱法走向衰落,另一方面是已成为非主流的“永依声”曲唱理念对主流的“声依永”理念的一次反击。反击的武器仍然是“复古”,但沈宠绥缺乏先秦圣贤经典作为证据,只有宣扬金元以来的北曲依弦索乐器演唱的传统。可贵的是,他清醒认识到这是声乐变迁的必然结果,不可勉强,只能适应。第三,“永依声”和“声依永”并非完全对立,宋代词人在以乐声定词的同时就逐渐严格字声,他们讲究四声与音乐旋律的应和,沈宠绥讲究的以乐声定词细化到四声阴阳,其实也是在提倡“声依永”的理念。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