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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文化体制改革驶入快车道

2009-01-1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王海鹰 我有话说
新华社济南1月14日电2008年12月31日,山东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影视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大众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等四家山东省直文化企业分别在济南揭牌。这标志着山东文化体制改革迈出新步伐,文化产业发展进入新阶段。

去年以来,山东省坚定不移地推进文化体制改革,高

起点谋划推进文化产业发展,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去年1月,山东省召开规模空前的全省文化建设工作会议,将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列为山东省文化建设“八大工程”,对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了全面部署。7月底,山东省委提出了建设经济文化强省的目标任务,将文化建设提升到战略层次,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全面提速。

目前,山东已有16个市成立了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泰安等市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并将文化建设纳入对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的目标考核体系。14个市在宣传部设立了改革和发展办公室,建立健全了机构,落实了编制、人员、资金。省和12个市设立了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专项资金总额已达2亿多元。济南、青岛、莱芜、临沂、滨州、烟台、潍坊等7个综合试点市相继出台了改革方案,改革进展顺利。全省已有20家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

此次四家省直文化企业揭牌,是山东文化体制改革的一个新成果。山东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将所属山东省出版总社、山东人民出版社等14个经营性事业单位整体转为企业。以山东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为主发起人成立的山东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经过两三年的努力,将成为销售码洋突破80亿元的大型文化企业集团。大众报业集团剥离经营性资产成立了山东大众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目前正在积极运作整体上市。山东影视集团有限公司则利用雄厚的电影电视剧制作力量,力求打造成为影视产业发展的“航空母舰”。

山东省委常委、宣传部长李群说:“文化体制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是其中的中心环节,抓住这一重点,重塑市场主体,就能激发经营性文化单位的活力,加快文化产业的发展。”

文化体制改革的实质性进展,大大解放和发展了山东省的文化生产力。2007年山东文化产业增加值已达到714亿元,占GDP的比重为2.75%。预计2008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将比2007年有较大提高。文化产业品牌遍地开花,形成了以孔子文化节、潍坊风筝节、青岛啤酒节为代表的文化节庆品牌,以电视剧《大染坊》《闯关东》为代表的鲁剧品牌,以《大羽华裳》《蒙山沂水》为代表的旅游演艺品牌,以《圆明园》《晶莹小子》为代表的动漫品牌,以杨家埠木版年画为代表的民俗文化品牌等一批文化产业品牌。达尼画家村荣登首届中国文化产业品牌榜,成为“中国文化制品七大品牌”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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