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海口市委第十一届四次全会通过《中共海口市委关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促进社会组织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明确指出,按照建设
为促进社会组织建设,海口市还将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决定》将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的三大类,提出改革方向和原则,为社会组织让渡空间,提高公共服务效率。
中共海口市委常委、统战部长王云霞介绍,《决定》的出台是海口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又一重大举措,海口确定5类社会组织为重点扶持对象,是根据海口市“十一五”规划纲要和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的需要,以促进海口市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社会民生和构建和谐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