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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组织管理推动科学发展

2009-01-1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王东 我有话说
有人认为,群众体育是一项自发性的、完全凭借个人兴趣的、无需组织的活动;尤其在经济欠发达地区,由于生活需要所限,人们还没有参加体育活动的需求,因此,群众体育活动在这些地区开展的效果可能不会太好。

然而,通过在广西的采访,记者发现,一个地区的经济基础并不是决定群众体育活动开展得好坏的唯一条件,只要体

育管理部门在找准群众喜闻乐见的项目的基础上,正确引导,管理得当,组织得力,无论当地的经济条件如何,都能激发群众参与热情,并确保群众体育能够科学发展。

广西体育局法规宣传处副处长丘红说,一个地方群体工作开展的效果如何,关键是看各级领导把群体工作放在什么位置,各级体育行政管理部门是否拿出了切实可行的办法。

灵川县体育事业管理中心主任阳有宏告诉记者,群众体育活动在贫困、落后地区的开展有重要意义,“在贫困、落后地区,由于经济条件所限,村民们的业余时间很多,却无事可做,结果造成赌博盛行,治安方面的隐患也随之增加。开展群众体育活动虽然投入小,但社会意义却很大,因为这项活动的开展不仅能丰富人们的业余生活,更可以切实解决农村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一些实际问题。”

比如,“气排球”作为一项男女老少皆宜的群体活动项目,为什么就能唯独在广西得到广泛开展呢?从事群体工作多年,深知其中奥秘的广西体育局群体处戴锐说,“气排球”运动起源于十多年前的桂林市灵川县,起初在一群老年人中兴起,运动用球就是给孩子玩的塑料气球。由于这项运动对参加者的水平要求不高,运动量适中,再加上它对场地的要求也没有太大限制,很快便在广西的其他地区得到传播。区体育局在调研中发现这一现象后,立刻认识到它的普及价值,随即组织专家制定了“气排球”比赛的统一规则,并改善了比赛用球;随后,区体育局又在全区范围内先后组织了多个分范围、分年龄、分行业的“气排球”比赛,“气排球”很快就发展成为风靡当地的、人人都喜爱的群众体育运动项目。

桂林市体育局群体科科长王斌还向记者提供了这样一组数据:“以桂林为例,2004年只有十几支“气排球”队伍,2007年已经增加到130多支,2008年达到了170多支。在参赛队伍不断增加的背后,实际上是各级行政管理部门不断努力的结果。

丘红还向记者特地讲述了各乡文体委员在其中的作用。“文体委员是我们开展群体工作最终的落实者和组织者,一个得力的乡文体委员,完全可以带动一个乡的群体工作的开展。”她说,“这些年,我们在对他们的培训和组织上下了很大的功夫,比如,现在桂林市各个乡的文体委员全部参加了我们组织的社会体育辅导员培训,并全部取得了证书。”

除了篮球和“气排球”两项普及度很高的运动,广西还有很多民族特色体育运动。

在龙胜各族自治县,记者了解到,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开展民族传统体育活动深受百姓欢迎,除了“打陀螺”外,顶竹杠、大象拔河、抢花炮等项目经过有关部门的组织,现在已成了少数民族地区流行的体育活动,这些活动的开展不仅起到了强身健体、丰富业余生活的作用,在一些地方还与旅游挂了钩,为村民的致富拓宽了道路。龙胜县体育事业管理中心主任侯明杰介绍说:“政府职能部门提供硬件和组织活动,是开展好这项工作的两个要素。”

为了把篮球场建设到全县的119个行政村,并进一步建设到每个自然村,侯明杰要与各个村的村长或少数民族首领沟通。他发现,“建好场地,组织起活动,群众体育工作自然就开展起来,如果只讲大道理,这项工作在基层的开展就是一句空话。”

几天的采访下来,记者体会到,体育行政部门的正确引导和有效的组织管理,是激发群众参与热情,确保群众体育能够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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