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是农村经济发展的核心。专家表示,要充分发挥农村金融的支农作用,需要多方合力,对农村金融机构来讲,除了有效规避金融风险之外,还需要坚持“三农”本色不动摇,在建立可持续的资本补充机制、实现财务可持续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支农惠农水平。
探索可持续资本补充模式
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是全国首家由农村信用社改制组建的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成立于2001年11月。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董事长王自忠告诉记者,面对农村经济的多元化和多层次性,以及新农村建设中显现的最大亮点――中小企业旺盛的金融服务需求。仅将经营利润转增资本,已难以实现资本的快速增长,进而满足地方经济高速增长所带来的旺盛资金需求。“通过上市来谋求建立可持续的资本补充机制,增强资本实力,是张家港农商行的下一步发展目标。”
除了将上市融资看作是改善自身经营机制、强化自身管理能力的有效途径,苏州辖区内的农商行还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积极参股苏北地方农村金融机构,积极稳妥地实施跨区域发展战略。
2006年末,银监会适度调整和放宽了农村地区金融结构准入政策门槛;2007年允许符合条件的农村商业银行实施设立异地支行等跨区域发展战略,这为农商行参股并购农村金融机构、实现跨区域经营提供了良好环境。
2008年6月,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获得银监部门批准,按照20%的持股比例战略入股江苏兴化农村合作银行和安徽休宁农村合作银行,成为两家机构的最大股东。而在此之前,常熟农商行参股射阳农信社20%股份;东吴农商行战略参股泗洪农村合作银行20%股份。
实际上,农村金融机构跨区域合作的意义在于创造了多赢局面。以江苏兴化农村合作银行为例,与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的合作,不仅引进了资本,“更重要的是在引资的同时引入了先进的理念。”江苏兴化农村合作银行董事长王文林说,这对合作银行的长远发展意义更为重大。
坚持服务“三农”本色
农村金融机构在发展壮大后是否仍能保持支农本色?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无论是农信社还是改制后的农商行,都坚持农村金融为农的发展定位,在支农中求发展,以发展促支农。
以张家港农商行为例,这个在2007年《中国金融》杂志评选的中国银行业50强中排名第36位的商业银行,改制7年来,秉承转制不忘支农的服务理念,通过以支持农村种养大户、现代高效农业为重点,不断加大支农信贷投入,支农主力军的作用日益显现。截至2008年9月末,农户、农业贷款余额达到16.5亿元,其中农业贷款余额展全市金融机构发放总额的97.4%;发放中小企业贷款余额102.28亿元,对全市中小企业的信贷服务覆盖面达到70%以上。
中国人民银行苏州市中心支行副行长王文卓告诉记者,苏州市各农商行在机构体制改革的同时,支持“三农”发展的市场定位不仅没有变,而且服务“三农”的制度也更加完善。截至2008年9月,农商行累计发放农户贷款余额达48.43亿元,累计发放农村经济组织贷款余额9.51亿元,投放了占当地金融业80%以上的农业贷款,90%以上的农户贷款。
同时,记者在采访中也了解到,在某些地方仍然存在支农主体过于单一的情况。虽然在农村地区设有信贷网点的金融机构主要是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等。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农信社占支农比例过大,竞争还不充分。安徽省庐江县农村信用联社理事长李涛告诉记者,目前农村信贷主要还是农信社和农商行为主,商业银行大量吸存、微量放贷,造成了数量上的错位与失衡,在供给总量有限的同时,资金外流较为严重。
我国地域发展很不平衡,对农村金融的需求也不尽相同。专家认为,农村金融改革本身是个系统工程,需要一揽子服务计划,而不仅仅是存贷款问题。这其中,因地制宜,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建立农业保险和风险补偿机制显得至关重要。
以江苏为例,2007年,江苏省制定了微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政策和科技贷款风险补贴政策,对年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下,在金融机构融资余额200万元以下的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业,按照银行业金融机构当年新增贷款余额的0.5%给予贷款行风险补偿。
中国人民银行巢湖市中心支行行长秦传胜对记者说,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户规模经营正在迅速发展,传统的支农信贷运作模式已经越来越不适应农村经济的发展。“解决当前金融服务三农的瓶颈制约,出路在改革,关键在创新,只有把信贷政策和当地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客观实际要求紧密结合起来,才能逐步探索出一条农民增收、企业增利、金融机构增效、财政增收的新路子。”
在采访中,记者深刻地感受到,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在“三农”急需有效资金来促进发展、进而拉动内需的情况下,只有从地方实际出发,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和方法,才能找出更多更好支持“三农”的信贷模式和渠道。也只有不断进行农村金融改革与创新,才能推动“三农”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保障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