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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

2009-02-02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新华社北京2月1日电新华社1日受权全文播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必须切实增强危机意识,充分估计困难,紧紧抓住机遇,果断采取措施,坚决防止粮食生产滑坡,坚决防止农民收入徘徊,确保农业稳定发展,确保农村社会安定。

《意见》共分

5部分,约11000字。包括:加大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力度;稳定发展农业生产;强化现代农业物质支撑和服务体系;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

《意见》指出,2009年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保持农业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首要任务,围绕稳粮、增收、强基础、重民生,进一步强化惠农政策,增强科技支撑,加大投入力度,优化产业结构,推进改革创新,千方百计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千方百计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继续提供有力保障。

《意见》指出,做好2009年农业农村工作,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扩大国内需求,最大潜力在农村;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基础支撑在农业;保障和改善民生,重点难点在农民。

《意见》指出,扩大内需、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把“三农”作为投入重点。要进一步增加农业农村投入,较大幅度增加农业补贴,保持农产品价格合理水平,增强农村金融服务能力。

《意见》强调,在农业连续增产的高基数上,2009年保持粮食稳定发展的任务更加繁重。必须加大力度扶持粮食生产,稳定粮食播种面积,优化品种结构,提高单产水平,不断增强综合生产能力。要支持优势产区集中发展油料等经济作物生产,加快发展畜牧水产规模化标准化健康养殖,严格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控,加强农产品进出口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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