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10日电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家电下乡工作的要求,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级质监部门以家电下乡产品、中标企业以及实施家电下乡的农村地区为监管重点,确保家电下乡产品质量。具体包括以下5项措施。
一是加强对家电下乡中标企业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不合格企业,责令召回
二是加强中标企业诚信建设。建立家电下乡中标企业质量档案。对两次监督检查产品质量安全性项目不合格以及故意违法的企业列入黑名单,报告当地政府,依法查处,吊销许可证或3C认证证书。
三是督促中标企业做好家电下乡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及时处理“三包”范围内的质量问题。鼓励企业上门服务,为用户解决使用中的技术问题。
四是及时受理投诉举报。组织有关机构对家电下乡产品质量状况、消费者满意程度进行明查暗访,及时向企业反馈相关信息。
五是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家电产品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借家电下乡之名制假制劣、翻新废旧家电产品、坑农害农等违法行为。
通知要求,各级质监部门要将家电下乡质量监督工作作为近几年一项长期工作进行部署,作为2009年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质量和安全年”的一项重要工作周密安排。一把手要亲自过问,要依靠政府,建立协作工作机制,加强跨地区合作,狠抓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