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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严禁金融类国企高管滥发高薪

2009-02-1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杨亮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2月11日电记者杨亮今天从财政部获悉,财政部已要求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规范薪酬管理,合理控制各级机构负责人薪酬,并根据有关规定暂时停止实施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

财政部发布的这份名为《关于金融类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出,2008年以来

,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国外金融企业普遍调低了负责人薪酬水平。目前,部分国内金融企业已主动调整了负责人薪酬。在当前特殊的形势下,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要带头保持员工队伍稳定,规范薪酬管理。各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要根据当前形势,合理控制各级机构负责人薪酬,避免进一步拉大与社会平均收入水平、以及企业内部职工收入水平的差距。

通知强调,要坚决防止脱离国情、当前经济形势、行业发展以及自身实际发放过高薪酬。同时,各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要重视薪酬管理工作,加强对薪酬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坚决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内部决策程序,严格按照公司治理要求确定相关人员薪酬。

同时,各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要切实规范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加强对经营管理费用的控制和审查,纠正和坚决遏制在职务消费中违规开支和讲排场、摆阔气等奢侈浪费行为,逐步缩小直至取消职务消费。

另外,通知指出,各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根据有关规定暂时停止实施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在国家对金融企业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政策公布之前,各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不得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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