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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建设不是软任务

2009-02-1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郑晋鸣 通讯员 李骁轶 我有话说

本报南京2月15日电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对于社会建设,人们普遍仅仅理解为科教文卫体等社会事业建设,对此,南京师范大学教授邹农俭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这样的理解是不完整的,社会建设的基本范畴除了直接关乎民生的社会事业建设外,还有社会管理体制建设

、社会组织建设、社会结构建设、社会利益关系协调机制建设、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等非常丰富的内容。

邹农俭说,由于对社会建设内涵的理解存在偏差,导致现实中某些地方政府总是认为社会建设是软任务,是可有可无的,经济建设用剩一点钱再去搞社会建设。由于对经济建设有硬性的考核指标,而社会建设似乎可有可无,这就使得社会建设没有硬约束,因此,城乡管理制度、劳动就业制度、工资和收入分配制度、社会福利制度等涉及社会建设范畴的一系列制度规则仍不健全,距离现代化的要求还很远。

邹农俭指出,事实上,社会建设不是软任务,而是当前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项战略性任务,具有重大意义。比如,如果忽视社会建设中的合理社会结构的构建,必然导致社会成员之间互不信任、矛盾尖锐,影响社会和谐;如果不建立良好的社会利益关系协调机制,使社会利益公平分配,就不能改善社会的宏观环境,不能调动绝大多数人的积极性,不能解放生产力。

邹农俭认为,当前是全面进行现代化建设的历史新时期,要将社会建设落到实处,既要有正确的理念,又要建立社会建设的管理体制、工作机制和考核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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