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作品反映社会生活,反映人间的悲欢离合,莫不以情感人。情诗,自然更离不开一个“情”字。一首情诗是否有情、是否有真情,这是作品的前提,是打动人、感染人的基础。然而,多年以来情诗中情的缺失,却是最为突出的问题。
爱情,包含了真诚、善良、纯洁和幸福。在人们的精神领域,爱情作品应以表示高尚
其实,情诗是我国悠久灿烂文化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第一部诗歌作品集《诗经》中,就有相当的篇目是写爱情的,或抒相思,或记密约,或叙别情,或誓守节,均为佳构。此后历代的诗歌集中,也都不乏这类题材的优秀作品。
张振萍是湖南诗人中的佼佼者,在诗坛有一定的影响。也许出于偏爱,对她的诗集《一百次心醉》(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我读得较精细一些,因而感受也就较深一些。诗如其人。张振萍的诗,亲切、平和、朴实,富有感人的魅力;没有都市的喧嚣、纷扰和浮躁,更没有故作高深、玩弄技巧和矫揉造作之感。她的诗,浅显而深刻、明朗而厚实,给人一种山高水深、云闲风静的禅的境界。这种去尽雕饰、天然质朴而非媚俗的美和情感,只有在深刻的体验和长久的沉积之后才能呼唤出来。
读张振萍的诗集《一百次心醉》时,我总被她的情诗激起美好的记忆,久久难以忘怀。总的印象:这10辑100首作品的诗集,不仅礼赞了生命的美好和爱情的美丽,更重要是讴歌高尚的品格和情操。从这些礼赞或讴歌的篇章中,鲜明地体现了作者的创作风格,也形成了值得我们注意的特色。
构思角度新。文艺创作的出新,首先表现在作品的构思上。作者进行创作活动的过程中,酝酿构思是非常关键的一个环节。构思源于生活,源于对生活的独特感受后的想象,进而选取独特的表达角度。因此,无论什么题材,如果构思新颖,不落窠臼,就具备了成功的基础。在《一百次心醉》中,可读到不少构思新颖的作品,特别是每首诗都以“一百次”做标题,整整一百首,可谓独具匠心,无不令人称奇。
意境很优美。诗歌艺术从一定意义上讲,是以“情”和“美”为特征的文体。诗歌艺术的魅力,即在于创造美的意境,给人以美的享受。文艺作品中表现爱情的占有相当的比重。鉴于这类题材更能显示意境美的艺术魅力,诗歌作品反映这类题材自然更多,并不乏佳作。《一百次心醉》中即全部是写爱情题材的篇目,读后感到自然清新,明朗而富于意境美。
题材开掘深。鲁迅早有告诫:“选材要严,开掘要深”。所谓题材开掘,就是通过对生活的审视和感悟后的艺术提炼、概括、升华,从而凝练、深刻地揭示生活。因而,文学创作,讲究题材“开掘要深”。对于诗歌创作,这自然也是一个重要的课题。很高兴在《一百次心醉》中读到了较多的开掘深、触及心灵的作品。这些作品大都从正面直抒胸臆,但又不纯客观地反映情感生活,而是通过对情感生活的关注和感受,充分揭示事物本质的思想意义和美学价值,使其产生强烈的艺术感染力量。
哲理性极强。以理入诗,古今所倡。著名科学家钱学森有一句名言:“文学艺术有一个最高的台阶,那是表达哲理的、陈述世界观的。”张振萍虽不是哲学家,却常常以哲人的眼光观察情感世界,发现哲理,并且化而为诗,这从她的诗作中即可看出。尽管是写情感历程,诗人也力戒繁琐哲学,避免就事论事,善于发掘其中的哲理意蕴。
黑格尔认为,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诗中的理,既要具象化,又要情绪化,达到情中见理、理内有情,情理浑成一体。一般说来,理反映的是普遍性和抽象性,情反映的是特殊性和具体性;两者看似矛盾,实则可以统一、彼此相融。理是情的高度升华,情是理的一种体现。优秀之作,总是情理兼备,以情动人,以理启人。张振萍的诗,总在有意追求情理交融、和谐一致,并取得了可喜的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