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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优质小企业可延期还贷

2009-02-2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温源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2月20日电(记者温源)为切实解决小企业融资困难,银监会今天发布了《关于创新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还款方式的通知》,引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还款方式,解决小企业融资难。

《通知》规定银行和小企业可在借款合同中约定,如有需要,小企业可在贷款到期前申请重新对其进行授信审

查,如审查通过可适度延长贷款期限,无需签订新的合同和重新办理有关手续,延长贷款期限的其他条件由双方协商决定。

《通知》要求银行在创新小企业贷款还款方式时,要注意从三个方面防范风险:一是设计、完善配套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法律文本,在合同条款中载明小企业贷款如何延期、期限设置以及在延续期间内银企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内容。二是本着“控制风险和稳健经营”原则,做好贷款到期前的授信审查工作,对基本面较好、信用记录良好、有竞争力、有市场、有订单但暂时出现经营或财务困难的小企业予以贷款延期支持。三是加强贷后资金使用用途的监控力度,提高贷后检查的频率和效率,避免小企业以贷款延期为借口,将短期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短借长用”。

专家指出,《通知》的发布有利于缓解“还旧借新”对小企业造成的资金压力,避免小企业为归还银行贷款错过最佳生产经营投资时机,避免小企业通过民间借贷等渠道高息拆入资金归还贷款增加融资成本,增大经营困难;同时也有利于减少小企业“先还后贷”对银行经营带来的风险和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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