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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被列入首批国家级创建创业型城市

2009-03-0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董文胜 李伟 我有话说

本报讯近日,河南省新乡市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式批准为首批国家级创建创业型城市,全国共81个城市入选。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开展的创业型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将推动部分省市率先建立完善五个创业体系,即组织领导体系、政策支持体系、创业培训体系、服务保障体系和动员协调社会各方的

工作体系,在全国树立标杆,从而以点带面,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全面铺开。创建创业型城市的基本条件包括:经济发展环境较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较快;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比较健全,创业培训工作扎实有效,创业服务发挥积极作用;就业政策体系完善,税费减免和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落实成效较好;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创建工作积极性高。所有创建城市都将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挂帅,劳动保障、发展改革、教育、工业和信息化、财政、国土资源、建设、商务、人民银行、税务、工商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

首批全国创业型城市的创建时间为两年。创建时间为2009年至2010年,2011年国家将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评估验收。目前,新乡市的创建方案经过完善后,将于近期正式启动国家级创业型城市的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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