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我在农村调研时很有感触:多年来,农村金融网点少、品种单一、贷款门槛高、办事效率低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说明金融机构与农民之间还存在距离。
金融服务“三农”要“进村入户”,这是金融服务真正体现以人为本,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
拿亚洲发展中国家印尼、印度
目前,我国的农村金融机构能做到上述国家那样规模和水平的还比较少,我们的农村金融机构还没有把行之有效的金融服务制度化、规范化、流程化、品牌化。我建议银监会要进一步改善监管标准,建立更好的激励机制,推动和鼓励农村金融机构真正把服务“三农”作为一项事业,使金融服务真正进村入户,建立中国特色的“小、快、灵”金融服务体系。
近年来,农村建立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和农民资金互助社,这是一项重大的金融举措。今后,应进一步开放农村金融市场,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引导社会资金流向农村,为农村金融体系带来生机和活力。把支农惠农政策和商业化金融结合起来,因地制宜地加快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创新和农村金融体系建设,我国农村金融一定会出现全新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