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从左至右为:石家庄市文化广场举行的“石家庄市建设食品安全放心城市万人承诺签名活动仪式”,北京德胜工商所执法人员在检查辖区内超市里的肉制品,三鹿集
团原董事长田文华在法庭上流泪,冀中能源金牛股份水泥厂的工人在集中销毁三鹿牌问题奶粉。(上图为本报记者郭红松据新华社资料图片制)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2009年2月28日,就在全国两会召开的前两天,全国人大常委会高票通过了食品安全法,并从今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3月5日,全国人民大会堂。“要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用得舒心。”温家宝总理话音未落,万人大礼堂便响起一片经久不息的掌声。
政府工作报告指出,2009年将“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健全并严格执行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和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召回制度。”
“希望通过这一系列重拳,给全国人民营造一个吃得放心的消费环境!”代表、委员们把全中国人民的拳拳之心和殷殷希望带到了今年两会上。
食品安全事件缘何频发
列席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高勇透露,河北省各级法院将依法受理不接受赔偿的三鹿问题奶粉受害者所提起的民事诉讼。目前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在进行三鹿问题奶粉系列刑事案件的二审工作,预计两会后会出结果。
受害者得到补偿,以身试法者受到严惩――然而这样的结局却让我们笑不出来:有些伤害再也无法挽回。从苏丹红到三聚氰胺,近几年来频发的食品安全事件让公众感到有些草木皆兵。我们不禁要问:食品安全事故何以频发?
“经济利益的驱动是主要因素。”江南大学副校长王武代表直言不讳。
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律师韩德云代表则从监管体制上分析了原因。“三鹿奶粉事件可谓是原有单一分段式监管体制弊端的集中暴露”。他分析说,这一体制下,“农业部门、工商部门、卫生部门、质监部门各管一摊,部门间责任不清,重复监管和监管盲区并存。同时部门间内耗严重,问题出现后相互推诿扯皮容易导致失去最佳监管时机”。
这与江西省卫生厅厅长李利代表的观点不谋而合,他认为,过去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中最大的问题在于缺乏统一的、权威性食品安全协调管理机构,监管乏力。“我国现行的食品安全的标准滞后,也是导致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要因素。”李利代表说。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肖伟代表认为,个别企业的质量标准低、原辅材料不稳定、生产工艺落后也成为导致问题出现的原因之一。江苏双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赵凤琦认为,食品添加剂的管理不严也会导致食品安全事件。
一些代表、委员还认为,消费者在食品安全领域投诉、举证成本高,也使得个别企业肆无忌惮,食品安全事件频发。
食品安全谁来监管
长安商场与代表驻地职工之家隔着长安街对面相望。3月7日中午,商场地下一层超市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一对年轻的夫妇带着幼小的女儿在选购牛奶,女儿天真地问父母:“里面没有氨吧?”父母相视而笑,父亲对母亲说:“现在正开两会,安全肯定有保障!”
浅浅一笑的背后,是更多人的担忧:保障食品安全总不能指望着两会长开不散,那么食品安全该由谁来监管?
华侨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戴仲川代表曾经连续两年提交了涉及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如今建议中提到的“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已经成为现实。“我感到很激动。”戴仲川说。
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该委员会作为高层次的议事协调机构,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协调和指导。韩德云代表认为,原来食品在供应和销售链上可能出现的问题,在这个体制下会得到较好的控制和防范。“食品安全法还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违法违规行为做出了更为严厉的处罚规定,这将给予投机者较大威慑力。”他补充道。
李利代表对记者解释说,新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已经在食品安全法里得以体现。“政府各级监管部门在这一监管体系里扮演主要角色。令人欣慰的是,食品安全法对于食品安全标准制度、索证索票制度、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食品信息发布制度等系列制度的规定,特别是取消了食品免检制度,都充分说明了国家对于治理食品安全问题的决心和信心”。
“当然,我们也不能指望一部法律就能保百年平安。”王武代表表达了自己的担忧,“因此我希望政府能够尽快组织一次全国范围内的食品安全整顿活动,查堵漏洞,并在实践中不断修正和完善这部法律,以增强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化解纠纷需要立规建制
2008年9月“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在第一时间对严肃处理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作出了一系列部署,立即启动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I级响应,对患病婴幼儿实行免费救治,所需治疗费用由同级财政预拨垫支,中央财政对确有困难的予以适当支持。同时推动“三聚氰胺奶粉”事件中22家责任企业作出赔偿方案,对近30万名确诊患儿给予一次性现金赔偿,并共同出资建立医疗赔偿基金,承诺患儿今后一旦出现相关后遗症,发生的医疗费由该基金给予报销。
“三鹿奶粉事件”的受害患儿们既是不幸的,又是幸运的。然而就多数情形而言,当发生食品安全纠纷时,消费者往往面临着漫长的索赔之路。
“对消费者来说,举证太难了。怎么证明身体有问题是因为吃了某个产品?”清华大学生物化工研究所所长邢新会委员在谈及索赔难的原因时一语中的。他认为,政府部门应该设法为民众建立简单易行的举报、取证和处理通道。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红宇代表把老百姓的焦虑和企盼带到了今年人大会议上。记者见到她时,她手里正拿着一份向大会提交的议案――尽快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国家先行赔偿制度。
据刘红宇代表介绍,在紧急状态下,为了最大限度减少损失,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政府垫付或承担相关费用已经成为国际惯例。“妥善处理食品安全事故,有效、妥善赔付受害群体,不光是事故责任人的法定责任,也是一个健康发展的国家应担负的国家责任。”刘红宇说。
北京市鼎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智慧代表认为,处理食品与公共卫生事故纠纷的最好办法是建立全民食品与公共卫生保险制度,事故发生之后的医疗费用支出和损害赔偿都通过相关保险机构来承担。“根据我国目前的情况,建立一个食品与公共卫生赔偿基金应该说是一个比较恰当的办法”。他建议,由各食品、公共卫生行业协会牵头建立赔偿基金,并制定建立食品与公共卫生赔偿基金之法律、法规,明确基金的资金来源。同时建立基金的管理机构和监督机构,专门承担医疗损害赔偿经费的运作。
“希望受害人索赔之路不会走得太远。”王武代表感慨,“唯有如此,人民的权益才能获得真正保障,而不是一句空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