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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界代表委员建言集锦•纵横谈

2009-03-14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朱征夫委员

(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增设“恶意欠薪罪”

近年来,某些企业经营者欠薪逃匿事件接二连三,不仅侵犯劳动者的财产权,而且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破坏了社会和谐稳定。由于我国刑法尚未对此作出相关规定,使得国家对欠薪逃匿行为一直缺少有效的

遏制和打击手段。为此,我建议在刑法中增设“恶意欠薪罪”。

“恶意欠薪罪”可置于刑法第三章第八节“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罪”之中。对于“恶意欠薪罪”的内容,应从如下几个方面考量:其犯罪主体应为用人单位和雇主;主观方面应为故意;客观方面应既有危害行为又有危害结果,即行为上能够履行义务而拒不履行,结果上造成了严重后果;对“恶意欠薪罪”的量刑以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为宜。(本报记者肖国忠整理)

龚建明委员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加快发展光伏产业

有关资料显示,我国陆地每年接受的太阳能辐射量,约相当于6万多个三峡工程的发电量。就我国可利用的荒漠面积和城乡屋顶面积而言,光伏产业发展前景十分广阔。为此,我建议首先应从国家经济发展和能源安全的战略高度重视光伏产业的发展,由国务院尽快出台加快光伏产业发展相关意见,从技术创新、产业发展、推广应用等方面制定完善的政策体系。其次,政府率先使用光伏产品,发挥示范效应。此外,应尽快制定全国光伏产业发展的中长期发展战略和规划,对光伏产业实施全国统筹,促进全国光伏技术、产业和市场的整体发展。(本报记者殷泓整理)

冯远委员

(中国文联副主席、中国美术家协会副主席)“制造”转向“设计”

中国拥有一支世界上最为庞大的设计师队伍和源源不断的后备人才,但大量的代工生产使企业不断丧失设计能力。某些产品即使拥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但核心设计仍然从国外购买。许多国有企业对产品设计缺乏专门的资金投入,更缺乏自己的设计师队伍,使得我国制造业走入了“引进―模仿―生产―再引进―再模仿”的怪圈。为了加快发展设计产业,积极推进产品由“中国制造”向“中国设计”发展,提升中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应进一步重视设计和设计产业的发展,通过增加投入和加大扶持的政策力度,早日实现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目标。(本报记者李韵整理)

胡家燕委员

(全国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发扬奥运会精神财富

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在全社会掀起了关注奥运、崇尚运动的浓厚体育氛围。更多国人参与奥运、参与体育,激发了人民群众的体育热情,增强了人民群众的体育意识,进一步夯实了全民健康的社会基础,是宝贵的社会体育资源,必将有力地推动群众体育大发展。我们要努力把北京奥运会激发的群众体育热情保持下去,结合“全民健身日”活动的开展,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的体育健身意识,培养健身习惯,让体育成为促进人们全面发展的重要手段,成为科学文明生活方式的重要内容。(本报记者杨谷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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