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三鹿奶粉等掺加三聚氰胺,造成29万名婴儿肾脏损伤,国务院迅速启动了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I级响应机制。2009年1月,三鹿系列刑事案件宣判,相关责任人依法得到处理;2月,《食品安全法》正式出台。
2008年10月,云南省红河州6名患者使用了完达山药业公司生产的刺五加注射液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其
2009年2月,青海省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3名患者使用标识为黑龙江乌苏里江制药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生产的双黄连注射液发生不良事件,并有死亡病例报告。2009年2月12日,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出紧急通知,停用黑龙江乌苏里江制药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产“双黄连注射液”。
2009年2月,广州市发生“瘦肉精”中毒事件,事件累计发病人数70人。这次事件发生的原因是由于外省个别不良生猪养殖户使用违禁“瘦肉精”喂养生猪,生猪经销者伪造检疫合格证逃避检验,导致含“瘦肉精”残留的猪肉流入广州市零售市场,最终导致大范围的中毒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