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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一分活土孕育万亿富农资本

2009-03-1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通讯员 吕律 记者 潘剑凯 我有话说

本报讯3月15日,依据《浙江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暂行办法》,由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设立的全国首批12家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社正式领到了工商营业执照,这标志着浙江农民可以拿手中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直接作价出资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而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本身及土

地的用途均不会发生改变。

“全省耕地面积是13048万亩,按照第一批新设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以每亩每年作价500元计算,通过这项政策可为我省农业发展激活1.3万亿元资本。”在3月15日举行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农民专业合作社暨土地流转合同示范文本实务公示会”上,浙江省工商局和浙江省农业厅负责人为记者算了一笔账。作为配套措施,浙江省工商局、浙江省农业厅还在当天正式启用全国首份全省统一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为农民充分利用土地流转激活静态资本,发展现代农业提供了保障。

随着时代的发展,完全的家庭联产承包已经不适应当今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我国农民通过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全面实现了温饱,但离全面小康、富裕,还需要很长一段路要走。农村要发展,农民收入的提高需要搞规模经营。但现在的土地制度把农民捆在土地上,自顾自地,农业规模生产较难发展,所以在保持家庭联产承包制总体思路不变的情况下,土地制度需要有一定的创新,以便更好地适应农村、农业、农民发展的需要,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运而生。面对日趋全球化的市场竞争,浙江的农民开始思索以联手经营的形式进入千变万化的大市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由此诞生。在2006年至今不到3年的时间里,浙江已涌现出10900多家合作社,在一些地区形成初具规模的产业带。农民专业合作社第一次赋予了农民法人的身份,对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农业经营方式转变有很大帮助。

浙江省工商局、浙江省农业厅按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允许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要求,从2008年底开始,结合浙江实际,开展了《浙江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暂行办法》的起草工作,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要形式,在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前提下,进一步激活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内在动力,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有关人士认为,目前国家要求各方面加强支持农村建设的力度,而浙江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来设立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或者为现有的合作社增资,走在了全国前面,这种方式操作简便,流程快,更重要的是在不影响农民对土地既有的任何权益的前提下,为农民通过合作社致富扫清了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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