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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制定《校园安全法》

2009-03-1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朱振国 我有话说

本报讯日前由长江教育研究院组织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专家座谈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华中师范大学教授周洪宇建议尽快制定《校园安全法》。

周洪

宇从法律服务市场调查获知,为与学校有关人员人身损害案件作法律咨询、代理的法律事务日趋红火,这表明校园人身损害案件呈上升趋势。目前,越来越多的犯罪黑手伸向校园,但校园安全管理机构很不健全,许多学校特别是一些偏远地区的中小学,校园安全管理几乎是空白,抵御侵害的能力差,这给学校正常教育秩序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然而,目前尚未有针对校园人身损害案件权威、专门的法律依据,致使在校园人身损害案件处理中乱象纷呈。

周洪宇说,校园作为人才成长的摇篮,是人们心中的一片净土。近年来,随着幼儿园、中小学校乃至大学校园发生人身损害案件逐年增加,社会各界要求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校园安全法》的呼声也越来越强烈。制定《校园安全法》,可以厘清学校与社会各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为处理校园人身损害案件树立统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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