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时期以来,报刊上的许多文章在谈到拉动消费时,强调的多是吸引并扩大城乡居民的即期消费。这是值得商榷的,至少是思路的开拓性不够。这里不想谈城乡居民、广大农民消费的潜力有多大,只想说,我们能否换个角度看问题,把目光转向乡村、戈壁、荒漠、草原、滩涂、退化地,以及被废弃的工矿区等广大区域?
经济学常识告诉人们,需求能够刺激供给的增加,创新的供给也能创造出新的消费需求。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休闲时间的增加、交通工具的便捷和旅游偏好的多样化,一些以往并不被看好的地方可能会有新的开发价值,可能会对拉动消费作出意想不到的贡献。比如可以在已完成使命的城郊垃圾填埋场、废弃工矿和采煤塌陷区、沿海滩涂或退化地,建设高尔夫球场、野地自行车赛道,或其它休闲旅游项目,吸引口袋里有钱也有休闲需求的城里人去消费。再比如,可以允许城里人通过交费或别的形式,在荒漠或退化地上“拥有”一定年限的地面物使用权,可以让城市里的人到远郊的山区农村营建自己的第二居所,或者和那里的农民以多种合作方式共建新农村,或者鼓励一些成功人士回到当年插过队的地方,“重建”知青点,平时兼作当地的农村文化馆、民俗博物馆的管理人员……
这些想法有的可能“疯狂”了些,但对开拓思路有好处。事实上,只要不对社会构成危害,不对他人构成威胁,不对生态环境造成负面影响,在守法的前提下,就让那些有特别需求的人有机会去实现“疯狂”。不必什么事、什么活动都要和“知识”或“教育”相对接。关键是在这些消费活动中,消费者获得了“爽”的体验,商家挣到了钱,部分农民就了业,对拉动消费就有贡献。沿着类似的思路,可以无限扩展开来,先“大胆假设”,再“小心求证”,摒弃不可行的项目设计,出台鼓励政策,创造条件促成有潜力的项目开发,从多种途径为拉动内需作贡献,何乐而不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