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26日电记者李玉兰今天从教育部获悉,今年有33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共计划招生 9240 名。
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试点的主要做法是,单独招生计划纳入各试点院校当年国家核定的招生计划总数内;试点院校制定单独招生方案并向社会公布;试点院校生源范围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此举是在前两年试点基础上的进一步扩大规模,目的是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提高高职教育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
教育部要求参加试点院校要按照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严格管理、严肃纪律,规范办学行为,加强信息公开,完善监督措施,自觉接受有关教育行政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试点院校不得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单独招生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对在试点工作中有违反政策规定或徇私舞弊行为的院校,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招生规定追究院校领导责任;对情节严重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院校,将取消其单独招生试点资格或示范校资格;对违规录取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