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28日电(记者冯永锋)环境保护部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加强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工作,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近年来,我国突发环境事件不断发生,对群众饮水安全造成严重威胁。2008年,环境保护部直接调度处理的突发环境事件达135起
环保部将依法查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排污行为。严格按照《水污染防治法》的要求,坚决取缔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所有与供水设施和水源保护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网箱养殖、旅游、餐饮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源水体的活动;坚决取缔二级保护区内所有违法建设项目,采取严格措施,防止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污染饮用水源水体。严厉打击水源保护区内一切威胁水质安全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开曝光查处结果。
同时,环保部将加强交通运输行业的污染防治工作。配合交通及海事部门,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内及上游地区油类和危险化学品运载、装卸和储存设施的监管,督促其完善防溢流、防渗漏、防污染措施。各相关码头要配备足够的污染物、废弃物接收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