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委近日发布《关于加强北京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安全质量管理意见》,明确规定轨道交通工程要确定合理工期,建设单位不得随意压缩合同工期。
城市轨道交通主要是指地铁,属于重大民生工程,禁止压缩工期是尊重科学、尊重工程建设自身规律,确保质量的理性和明智选择,更是对人民生命安全的负责。
笔者并非一味地反对建设工程压缩工期,而是主张尊重科学与规律。通常讲,合同约定的计划工期是经过专家严格、细致的科学论证,既考虑到气候、地质条件等因素对项目的影响,又考虑到工程建设自有规律,还顾及到人力、物力等投入情况,没有非常特殊原因不宜轻率缩减工期。特别是为向什么节日“献礼”盲目抢工期,要求提前竣工的“长官意识”,无疑是不尊重科学的表现。
缺乏科学和安全保障的抢工期,往往会导致不讲科学、不顾安全的蛮干。去年杭州发生的地铁塌陷事故,酿成多人死亡,重要原因就是拼命赶工期惹的祸。很多教训说明,“抢”出来的工程往往“先天不足”,带有“质量病”。我们常说百年大计,质量第一。质量是工程的“生命线”,质量不佳不仅影响工程寿命和产出效益,浪费资金,而且会酿成危及生命的重大安全隐患。
当前“刺激”抢工期的热点须引起关注。一些地方出现抢工期是为了生产或民生项目早点发挥作用,促进经济发展,但也不能排除其中隐匿着的政绩意识。无论出于何种动机,也无论是生产或民生工程,都应“虔诚”地尊重科学、尊重规律。特别是向国庆“献礼”而抢工期应坚决打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