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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发卡行要严格落实银行卡账户实名制

2009-04-0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温源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4月1日电针对近来人们普遍关注的银行卡犯罪问题,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与公安部、工商总局等部门近日联合召开会议,研究加强银行卡风险管理、预防和打击银行卡犯罪的政策措施。

据央行副行长苏宁介绍,随着我国银行卡产业的快速发展,银行卡面临的风险不断加剧,犯罪手段不断向

高科技、集团化、专业化、规模化发展,作案实施过程更为隐蔽,手法不断翻新,信用卡套现、伪卡欺诈、ATM资金诈骗、短信和电话转账等风险案件日益增加,对银行和持卡人的资金安全造成威胁,成为制约银行卡长期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

苏宁提出,落实账户实名制是有效防范违法犯罪活动的重要条件。发卡银行应严格落实银行卡账户实名制,积极利用相关征信系统有效识别个人身份,对于未经核实的银行卡存量账户要做专门标识。信用卡发卡机构要核实申请人资信状况,严格授信额度管理;要全面采用验证码,并积极推动发行统一标准的芯片卡,提高银行卡卡片安全防伪能力。加强对单位代办信用卡的管理,造成持卡人信息泄露或资金损失以及出现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代理人应承担连带责任。

为抑制不法分子利用终端机具实施伪卡盗刷、套现、欺诈案件的高发态势,苏宁强调,要加强银行卡受理市场风险管理。收单机构要建立健全对特约商户的实名审核、现场检查,加强对特约商户的培训和风险教育,全面落实收单机构对特约商户的管理责任。强化银行卡受理终端的管理,实现对ATM交易的实时监控以及对非法侧录装置的自动报警。落实POS安全技术标准,加强POS密钥和参数的安全管理,确保“一机一密”;控制移动POS的安装范围,屏蔽移动POS商户SIM卡的漫游功能。

会议明确,人民银行、银监会会同公安部、工商总局等部门将尽快联合发布《关于加强银行卡安全管理预防和打击银行卡犯罪的通知》,切实加强银行卡风险管理,打击银行卡犯罪,维护银行卡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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