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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道德责任的理论初探

2009-04-0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夏娟 我有话说

反观权利意识崛起的中国,在肯定个人的价值,保护个人利益的同时却伴随着道德责任的缺失。因此,当今转型期的中国面临着启迪权利意识,重建责任观念的双重任务。郭金鸿博士的新著《道德责任论》(人民出版社)正是对这一问题的思考。该著自觉贯彻学术研究的内在要求,系统地界定道德责任概念,阐明道德责任特征,辨析道德责任类型,揭示道德责任实现机制,力图构建道德责任研究的学术框架,积极探寻中国道德建设的制度化与德性化的有效契合点,这对提升公民及组织的责任能力,加快和谐中国的道德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该书坚持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基本原则,具有系统性。全书以道德责任的人性基础理论为前提,以“正确理解和实现道德责任”为理论构建的核心命题,遵循从抽象到具体,从一般到个别,从理论到实践的叙述逻辑,有机结合伦理学、心理学和政治学、经济学等有关理论和方法,在梳理中外伦理史上的道德责任思想基础之上,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现代道德责任问题,力图揭示道德责任存在、判断和实现的根据和规律。例如:从人存在的二重性、实践需要出发来思考问题;运用自由与必然、偶然的关系来合理解决道德责任存在根据问题;在道德责任实现问题方面,首先从“利益”这个道德责任的基础来思考,进而从宏观制度(政治、经济)和微观个体两方面进行条分缕析。可以说,在道德责任的存在、判断和实现等方面,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基本原理作为理论根基。这对于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学科建设和现代化过程中的中国道德进步有着重要意义。

该书体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具有动态性。道德责任本身具有明显的理论与实践结合的特色,它的形而上存在根据和判定条件的推演,都需要较强的抽象思维,但是道德责任绝不是逻辑推理和思辨再现,而是受具体社会道德规范和价值限定的。理论研究不能在纯学术领域兜圈子,而必须观照、引导活生生的现实,否则,这种理论就没有生命力。当代责任伦理的兴起,使得道德责任的实践性特点显露无疑。因此,研究道德责任不能不关注道德责任的现实问题。该书在最后一部分联系中国现实道德责任问题,以政治、经济领域主要责任制度为基点进行建设,为当今的道德建设提供了一些理论启示,这是值得充分肯定的。

该书注重内容的理论深度和视域转换,具有创新性。该著注重对已有相关成果的继承和创新。以对道德责任概念的分析为例,作者把道德责任看作一个集美德、制度和规范于一体的、“必为”和“应为”相统一的多层次综合范畴。认为道德责任既是一种理性认知能力的体现,又是一个以感激或怨恨等为标志的情感反应态度,是一个体现理性与情感统一的概念。道德责任的理性表明履行道德责任是一个自觉能动的过程,避免其陷入盲目、空洞与浮华;基于情感基础上的非理性又提供了道德责任的自愿性、感召性和意志力。因此在进行道德责任建设时,应该把外在责任制度完善和内在责任美德培育两方面有机结合起来。这些结论的得出,体现了作者较为深厚的理论水平和较高的思辨能力,同时这种研究思路也较好地把学术研究中的西方话语、中国传统和现实问题进行视域交融,展现了学术研究的新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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