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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农民自办文化前台亮相

2009-04-0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耿建扩 我有话说

本报石家庄4月5日电今后,河北的农民自办文化单位从业人员可以评职称了,农民自办文化团体还可像国有文化单位一样享受政府流动舞台车配发、图书配送、活动经费、文艺辅导等方面的支持。近日,河北省文化厅出台系列优惠政策,对农民自办文化大力扶持。

按照《河北省文化厅关于鼓励和扶持农民

自办文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全省各级文化部门将鼓励和扶持热心文化公益事业的农户组建文化大院、文化中心户、文化室等,允许其以非营利或市场运作的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支持农民群众自筹资金、自己组织、自负盈亏、自我管理,兴办农民书社、集体或个体电影放映队,大力扶持民间职业剧团和农村业余剧团的发展。简化对农村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文化企业的登记审核程序,鼓励社会资本在政策范围内,以各种形式兴办农村文化实体。表彰全省各地涌现出的各类农民自办文化单位或个体,调动广大农民群众自办文化的热情和积极性。

河北省要求各级文化部门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树立由“办文化”向“管文化”、由“管脚下”向“管天下”转变的理念,认真研究解决农民自办文化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他们搭建一个良好的发展平台。同等条件下,要按照国有和民营、个体一视同仁的原则,为他们开展活动、施展才艺提供机会。对于基础条件好、确有影响力和能发挥带头作用的农民自办文化单位或文化户,要投入一定资金,发展为各级群艺馆、文化馆的农村文艺辅导基地。

河北省文化厅厅长冯韶慧告诉记者,近年来,农民自办文化场所和文化团体如雨后春笋蓬勃发展,在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方面日益发挥出重要的作用,也成为农村文化发展的重要力量。目前,全省已有农民自办图书室2400多个,民办剧团1000多个,农民电影放映队2400多个,农民书画院200多个,农民文化大院3000多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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