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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而不能搞西方的多党制

2009-04-09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历史的必然性和现实的优越性

国防大学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中心

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具有历史的必然性

政党制度是

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国家采取什么样的政党制度,是由该国的经济、政治、社会、历史发展等多种因素所决定的。各国政党制度的不同体现了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多样性。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这项制度是在党领导人民争取民族独立和阶级解放的长期武装斗争历程中逐步形成的,是在我们党领导全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中不断完善发展的。它既不同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多党制或两党制,也有别于一些国家实行的一党制。邓小平指出:“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实行多党派的合作,这是我国具体历史条件和现实条件所决定的,也是我国政治制度中的一个特点和优点。”

1840年鸦片战争后,中国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为改变中国,资产阶级曾经尝试走资本主义道路,实行议会民主制和多党政治,但却没有成功。1905年,孙中山创建中国同盟会,政党开始登上中国政治舞台。辛亥革命后,1911―1913年中国出现300多个政党政团。以孙中山领导的国民党为代表的资产阶级党派同主张君主立宪及代表封建势力的党派进行了激烈竞争,国民党在议会中得到392席,超过其他几个大党的总和。但1913年3月宋教仁准备北上组阁时,在上海车站被袁世凯派人暗杀。随后,袁世凯又胁迫议员选举他为大总统,不久竟复辟帝制,议会民主制和多党政治的尝试以失败而告终。

中国共产党成立以后,国民党和共产党曾进行过两次合作,但最终都没有走上议会民主制和多党政治的道路。第二次国共合作中,我们党为贯彻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团结各阶层和各党派共同抗日,在各根据地建立了“三三制”政权,即共产党、非党的左派进步分子、中间派各占1/3,这实质上是工人阶级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包括各民主党派在内的统一战线政权形式,为我们党后来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积累了宝贵经验。各民主党派也为团结抗日奔走呼号,希望抗战胜利后实行多党制,有的还提出走“第三条道路”。1945年日本投降后,国共签订“双十协定”,但国民党为维护一党独裁专制,竟然撕毁协定,挑起全面内战。还暗杀李公仆、闻一多等爱国民主人士,宣布“民主同盟”等党派为非法组织。一党专制使“第三条道路”的幻想破灭,使中国共产党被迫走上了通过武装斗争夺取政权的道路。在中国革命胜利前夕,1948年4月30日中国共产党发布“五一口号”,提出“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政治主张,各民主党派积极响应。1949年9月,各民主党派以及无党派人士同我们党一道举行了政治协商会议,制定了在一个时期内起着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共同筹建了新中国。在新政协筹备和召开的过程中,我们党与各民主党派亲密合作,充分协商,体现了共产党领导、多党合作的民主精神,中国特色政党制度初步形成。

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进一步加强同各民主党派的团结合作。许多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在立法、行政、司法机关以及政协中担任了重要职务,发挥了重要的参政议政作用。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我们党提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基本确立起中国特色政党制度。后来虽然经历了1957年的反右扩大化和“文化大革命”两次大挫折,但风雨同舟、患难与共的多党合作仍然坚持了下来。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各民主党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进一步发挥了重要作用。改革开放以来,各民主党派已成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成为接受共产党领导、同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成为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统一、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

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历程中,全国人民和各民主党派逐步认识到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历史地选择了共产党的领导,在总结历史经验、立足中国国情的基础上形成了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格局。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证明,实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及全国人民共同作出的完全正确的历史抉择。

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具有现实的优越性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在共产党执政的前提下,各民主党派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政党制度。它有着鲜明的中国特色和现实优势,有利于加强全国人民的团结和发展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有利于正确处理社会各阶层的矛盾,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和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既避免了多党竞争、互相倾轧造成的政治动荡,又避免了一党专制、缺少监督导致的种种弊端。

一是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我国多党合作制度的显著特征就是“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这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这一制度,体现在政党与政党的关系方面,是共产党处于领导地位。这种领导地位是中国人民和各民主党派在长期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的正确选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需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当代中国,没有任何一个政党能够取代共产党成为13亿人民的领导核心。各民主党派都清醒地认识到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现实意义,真诚欢迎和接受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的领导是政治领导,即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政治路线的领导。中共中央加强同各民主党派的协商,内容不断充实,程序更加规范。1990年至2006年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及委托有关部门召开的协商会、座谈会、情况通报会达230多次,其中中共中央总书记主持召开74次。共产党在制定重大方针政策前都与民主党派通过各种方式协商讨论,认真听取和吸收它们的意见,继而经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民主党派以不同方式积极参与国家大政方针的制定,积极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

在政党与国家政权的关系方面,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是与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共产党的执政地位是历史形成的,是宪法明确规定的。民主党派的参政党地位是根据其在历史上和当代中国政治生活中的有益作用确立的。民主党派作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在共产党领导下参加国家政权、参与社会事务管理,是人民民主的重要体现。这与西方多党制或两党制以及前苏东国家实行的一党制均不同。我国是多党合作制,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在分享国家政权、共同向人民负责的基础上同共产党实行广泛与密切的合作。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各级权力机关中均占有一定比例,各级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中都有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担任领导职务。2003年第十届全国人大召开至2006年底,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共有7人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41人担任省级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4人担任副省长等省级行政副职。2007年,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2人分别担任国家科技部、卫生部部长职务。(引自《中国的政党制度》白皮书,2007年11月)

在政党与社会的关系方面,各民主党派同共产党团结合作,共同担负起社会管理职能。在当代中国,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社会结构分化重组,出现了许多新兴社会阶层和群体。民主党派与许多新兴社会阶层有着历史的、天然的密切联系,这样就形成了共产党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代表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阶层和群体,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局面。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有利于发挥民主党派广泛联系不同社会阶层和群体的政治优势,协同执政党做好领导社会管理的工作。

二是有利于国家政治生活民主化。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形式。这一制度丰富了民主的形式,使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广泛参加国家和社会管理,促进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为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实现国家政治生活民主化提供了重要保障。民主的形式不仅包括人们就重大问题进行民主投票,还包括人们就关心的重大问题进行民主协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民主协商的重要实践。改革开放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均设立了政治协商会议机构,形成了每年与人民代表大会一同开会的制度。各民主党派以参政党身份参加对国家大政方针的政治协商和对国家事务的民主监督,在各个领域与共产党合作共事,可以更好地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推进国家政治生活民主化。一方面,各民主党派通过固定渠道,利用自己的组织体系和独立的政党活动来表达自己对国家大政方针的意见、建议,帮助执政党形成正确决策;另一方面,通过推荐成员到国家机关担任领导职务,参与国家大政方针的决策与实施,发挥了民主党派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作用,促进了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

多党合作具有维护社会稳定的功能。一方面,一个十几亿人口的大国进行现代化建设需要共产党这个强有力的领导核心;另一方面,社会转型、利益多元化要求更加有效的民主参与。多党合作有助于形成多元利益表达渠道,动员广泛的社会政治资源,解决各种利益矛盾,化解利益冲突,促进社会稳定,把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所联系的那部分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充分调动起来,充分发挥其聪明才智,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协调各种利益关系。

三是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通过互相监督,尤其是对共产党的监督,能够使执政党随时听到不同的意见和批评,更好地了解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诉求,纠正官僚主义等现象。民主党派的监督职能是有效防止执政党腐败的重要机制。我国各民主党派作为共产党的亲密友党,其批评监督能够促进共产党加强和改善领导。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相互监督,是在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通过提出批评、意见、建议,通过调研和磋商等方式进行的政治监督,目的是更好地致力于共同事业,实现共同目标,而不是为了把对方搞垮。这种相互监督是积极的、善意的、良性的,同西方政党之间相互倾轧、尔虞我诈那一套根本不同。

四是有利于避免西方政党制度的弊端。西方政党之间的关系主要是竞争和争斗的关系。西方多党制不可避免地带来争斗内耗、社会动荡、政府频频更迭、政局不稳等弊端。如法兰西第四共和国在1946―1958年间政府更迭20多次,平均每届执政不足6个月,最长只有1年多,最短只有2天。多党制的意大利从1946年7月首届政府成立到1983年7月间内阁更迭44次,平均每届政府寿命为10个月,最长的2年零3个月,最短的仅9天。日本在最近十年换了九任首相。政府频繁更迭,对国家的稳定和健康发展显然十分不利。

一些发展中国家不顾本国国情和发展阶段,盲目照抄照搬西方的多党制或两党制,导致政党争斗不断,政局动荡,经济社会发展严重倒退,其教训深刻。例如20世纪后期,非洲许多国家宣布实行多党制,政党林立、竞争激烈,结果引起政局混乱、冲突不断,几乎半数的国家因此发生了严重的社会动荡。国外一些学者搜集的资料表明,发展中国家实行多党制比实行一党制,其政局不稳定的百分比要高出许多,发生政变的百分比也要高出许多。美国政治学者亨廷顿据此认为:“在发展中国家,多党制是软弱的政党制度。”我国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既防止了一党制大权独揽、缺乏监督、易生腐败的弊端,又避免了多党制互相攻讦、彼此倾轧的现象,充分发挥了社会政治资源的有益作用。

三、西方多党制不符合中国国情,我国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在西方国家,两大政党(通常它们又联合其他小党)交替上台,轮流执政,表面看非常民主,实质上都是这些国家资产阶级内部矛盾斗争、力量对比变化的结果;无论谁在台上,都不会根本改变这些国家资产阶级专政的本质。

西方国家资产阶级内部各大集团矛盾重重,利益冲突严重,单一政党无法充分代表各个集团的利益。当各个集团利益发生冲突时,就会各自组织政党,去争夺或分享国家政权,使国家采取对本集团有利的政策,从而形成两党制或多党制。实行两党制或多党制并没有危及资产阶级的国家政权,如果某个政党的主张危及资产阶级的国家政权,不是被取缔,就是被排斥在政党政治之外。二战后,美国共产党一度有所发展,但资产阶级并没有允许其坐大。1954年,美国国会通过《共产党管制法》,规定“共产党不得享有根据美国法律成立的合法团体所应享有的任何权力、特权和豁免权”;后又通过《麦卡锡法》和《蒙特法》,限制共产党的发展。正如美国学者伦德・伯格所说:“美国实际上只有一个单独的党,即财主党”。邓小平更是一针见血地指出了西方政党制度的实质:“资本主义国家的多党制有什么好处?那种多党制是资产阶级互相倾轧的竞争状态所决定的,它们谁也不代表广大劳动人民的利益。”

资产阶级总是极力掩盖政党制度的阶级性,宣扬政党的超阶级性。西方多党制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多党制体系中的几个政党都是资产阶级政党,这是最主要的类型。另一种是将无产阶级政党引入多党政治体系,但这并不改变其政党制度维持资产阶级统治的本质。1982年法国执政联盟允许共产党参加共同执政,但要求参加政府就必须支持政府政策,这就限制了法共领导下的工会组织罢工。西方政党制度的目的是巩固资产阶级的国家政权,虽然在特殊情况下会暂时允许无产阶级政党参政,但无产阶级政党却不可能真的成为执政党。

政党制度是由一个国家一定的经济基础所决定并为其服务的。多党制的经济基础是统治阶级内部利益的集团化、多元化,西方政党制度正是适应了这种利益集团化、多元化的要求。我国的国情、社会制度、社会状况与西方国家大不相同。我国经济基础中社会主义公有制、主要是国有制经济一直占主体和主导地位,工人阶级和全体人民对国有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具有不可分割性,这就决定了代表工人阶级和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政党只能有一个、并且只能是一个统一的工人阶级政党,决定了在作为领导阶级工人阶级的内部、在作为中国工人阶级、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先锋队的中国共产党内部不准存在私利集团和非法派别活动,这是我国不搞西方那种政党制度的根本原因。当然,在我国还存在着个体经济、私有经济,但这些都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必要补充。在我国社会变革中出现的个体户、私营企业主、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等社会阶层,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他们虽然有着不同的利益需求,对国家某些方面的具体方针政策可能有不同见解,但这种差距不是政治方向、政治原则的差距,而是人民内部矛盾,没有根本利益上的背离,可以通过民主协商、统筹兼顾等方法解决。

(执笔:卢冀宁张海)

中国多党合作制度的特色和优势

李正华

鲜明的中国特色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下简称“中国多党合作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的召开,标志着人民政协这一实现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的建立,也标志着中国多党合作制度的确定。

多党合作制度是中国共产党人在长期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践中,在深刻总结中国政治发展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把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和统一战线理论同中国实际相结合,与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一起,创立、发展和不断完善的,具有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的鲜明的中国特色。

中国的多党合作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在长期的共同奋斗中,中国共产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得到各民主党派的认同。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在抗日救亡、争取民主的过程中风雨同舟,结成了生死相依、亲密合作的关系。新中国成立后,各民主党派在“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原则下,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合作协商关系进一步巩固。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之后,中国共产党提出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多党合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实行广泛的政治合作,照顾同盟者的政治利益和物质利益,团结他们共同前进。各民主党派在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同时,又保持独立平等的政治地位,具有通过合法程序、自由表达不同政见的广阔空间。

在多党合作制度下,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掌握国家发展的政治方向,制定国家的大政方针,掌握国家的核心权力。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合法存在的八个民主党派是与中国共产党团结合作的亲密友党和参政党。各民主党派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其参政党的地位和参政权利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护。民主党派在参政党的位置上帮助共产党执政掌权,共产党与他们长期共存,互相监督。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是执政党与参政党的亲密的友党关系,不是执政党与反对党或在野党的关系。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是由中国共产党本身的先进性所决定的,是在长期的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史中自然形成的,是各民主党派的自觉选择。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实践中,中国共产党以自己的突出表现,赢得了广大人民的拥护和支持,也得到了各民主党派的拥护和尊重。

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之间领导与合作、执政与参政、互相监督、共同进步的关系,是由二者根本利益的一致性与具体利益的差异性决定的。由于根本利益一致,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几经风雨,久经考验,保持了亲密合作的关系,形成了稳定的政治共识。在中国特殊的国情条件和历史演进中,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又有各自的具体利益,其理论基础、社会基础、性质、纲领、目标、宗旨以及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不一样,因此,各自保持着自己的特色。这种一致与差异,使得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保持了自己的特色和优势,各守其位,各负其责,求同存异,亲密合作,共同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奋斗。

中国多党合作制度规定了中国各党派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作用和相互关系,执掌政权和参与政权的方式和程序,其具体的制度安排与机制设计,都体现了执政党与参政党相互依存、良性互动、共同发展的涵义。它既根本不同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多党制或两党制,也有别于前苏联等一些社会主义国家的一党制。这种制度规定,有利于避免多党竞争、相互倾轧造成的政治动荡,有利于避免一党专制、缺少监督导致的种种弊端。与世界上其他政党制度相比,中国多党合作制度显示出自己的特色和优势。

光明的发展前景

历史事实证明,中国多党合作制度符合中国的国情,符合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在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这一制度有利于促进社会生产力的持续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中国多党合作制度建立在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之上,能够在广泛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的同时,确保国家的统一领导,快速决策,集中力量办大事。正因为如此,中国这个人口众多、经济落后的大国,才能克服重重困难和风险,经过短短60年的发展,成为世界经济增长最快的国家之一,综合国力大大增强。

这一制度有利于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增强党和国家的活力。中国多党合作制度具有包容协商的丰富内涵,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要求。多党合作制度汇集了各民主党派等各界各方面人士,在社会基础、组织构成上具有极强的广泛性和代表性,能够把各种社会力量纳入现有政治体制,实现最广泛的有序政治参与,推动党和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民主的实现和参政党民主监督职能的履行。

这一制度有利于保持国家政局的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中国多党合作制度的本质是团结和合作,中国共产党通过与各党派的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或基本一致的主张,在此基础上形成民主、科学的决策。在这种政党制度下,社会各阶层的意志能够通过有效的组织程序和通畅途径抵达决策中心,社会不同阶层的愿望和要求能够以合法的形式得到充分表达。这种具有很强的社会整合功能的政党制度,极大地保障了全国十几亿人口、56个民族的亲密团结,有效地协调和兼顾了各阶层、各政党、各团体、各种政治势力的利益,使矛盾和问题能够得到妥善化解,对于维护国家政局的稳定和人民的安居乐业,对于调动各种积极因素共同建设国家,对于促进社会和谐发展,都具有重大意义。

这一制度有利于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中国人口众多,存在不同的阶级、阶层和社会群体。人民内部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存在着具体利益的差别和矛盾。特别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这种差别和矛盾日益突出。中国多党合作的政治架构和民主协商的制度保证,能够有效反映社会各方面的利益、愿望和诉求,畅通和拓宽社会利益表达渠道,协调利益关系,使各方面利益的发展与社会整体利益的发展方向保持一致,既承认不同阶层、群体之间的矛盾、冲突,又能将这些矛盾、冲突保持在制度体系之内,还能够吸收、消解、融合不同利益要求,达到利益的整合,从而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作者系当代中国研究所研究员)

中国多党合作制度六十年

张金才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下简称“中国多党合作制度”),是在我国长期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产生、形成和完善的。60年来,这一制度为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大作用。

1948年4月,中国共产党提出召开新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主张,得到了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的热烈响应。经过充分的筹备,1949年9月21日至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召开,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正式确立。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在执政条件下进一步团结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与国家大政方针的协商与决策。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任务已经完成,但它作为民主协商机构和统一战线组织,继续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为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1956年,生产资料私有制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中国共产党适时提出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八字方针,明确共产党存在多久,民主党派就存在多久;由于共产党居于领导、执政地位,主要是民主党派监督共产党。社会主义条件下中国多党合作的基本格局由此确立。

“文化大革命”期间,多党合作制度遭到破坏,但各民主党派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决心和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没有动摇。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风雨同舟的合作关系经受住了严峻考验。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进入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多党合作制度也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以邓小平为核心的中共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在总结多党合作正反两方面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一系列重要思想和重大方针政策,推动了新时期多党合作事业的恢复和发展。1982年9月,中共十二大把“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同“肝胆相照、荣辱与共”连在一起,成为新时期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1987年10月,中共十三大正式提出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并把完善这一制度列为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后,以江泽民为核心的中共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多党合作制度,为多党合作事业的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1989年12月,中国共产党制定了《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标志着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走上了制度化轨道。1993年3月,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载入宪法,中国多党合作制度有了明确的宪法依据。1997年9月,中共十五大把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作为我们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纲领的重要内容。2002年11月,中共十六大明确提出,要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加强同民主党派合作共事,更好地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

中共十六大后,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从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高度,不断加强多党合作的制度化建设,有力地推动了中国多党合作制度的进一步发展。2005年2月,中共中央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原则、内容、形式、程序等,使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进一步规范化、程序化。2006年2月,中共中央颁发了《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指出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的作用,支持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与国家重大方针政策的讨论协商及其履行职责的各种活动,使爱国统一战线的重要作用继续得到巩固和发展。2007年10月,中共十七大再次重申,要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由此呈现出新的发展局面。

中国多党合作制度60年的发展历程表明,作为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中国多党合作制度符合中国国情,符合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具有独特的政治优势和强大生命力。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进程中,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一道创建和发展的中国多党合作制度,必将不断巩固完善并发挥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作者系当代中国研究所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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